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宏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时间: 2023-04-06
来源: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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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宏志计划,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优化我校招收农村学生的考核方式、提高选拔质量,适当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倾斜,让更多的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有机会进入我校学习深造,促进教育公平。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三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为所在中学前5%(以高三阶段最优一次全年级同科类统考成绩排名为准)。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和资格人数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招生计划不低于我校总招生计划的2%。
招生专业及有关要求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名称 | 高考综合改革省选考科目 |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生源范围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 | 必选物理,其他两门科目不限 |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限理工类考生 |
理科试验班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