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 我省出台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
时间: 2018-11-30
来源: 广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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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3号),就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包括高考考务管理、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办法和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使用管理等5大方面的17项改革措施,相关详情快往下看↓↓↓
一是继续推广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验证。在2018年全省音乐、美术、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深圳地区研究生考试试点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验证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试点范围。2019年,新增普通高考考点以及设备更新的考点全部试行采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考生身份,有条件的地市要积极开展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考生身份试点工作。
二是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体检试点范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积极推行考生体检信息无纸化录入方式,使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更加高效、公平、公正。
三是推进落实考生入场情况信息化管理。各地市要逐步实现实时或在开考后1小时内上传考生入场人数数据,及时将考生入场情况反馈至省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
四是实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信息与普通高考报名考生身份的自动匹配,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高效推进提供便利。
五是持续推进考生资格审核信息化管理。利用数字政府建设的契机,进一步减化审批流程、优化服务,积极推进考生户籍、居住证和社保等相关信息数据库与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对接,逐步实现考生报考资格的网上验证。
一是按照该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加强统筹,加大投入,认真做好本区域内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确保满足本地区各类考试的需要。
二是积极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电子监控系统高清升级改造工作。
三是加强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考点建设,积极推动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专用耳机等新技术的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市开展专用耳机等新技术应用试点工作。各地市要不断提升和优化英语听说考试的考务管理水平,确保2019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在2天内完成,确保考试系统、设施在考试期间正常使用,确保考生答案数据准确有效。
一是2018年开展招生且2019年已备案的省内所有高职院校的招生专业,均须安排计划招生。各高职院校安排在依据学考招生录取的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0%。
二是在文科类、理科类招生类别的基础上增加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类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类别术科成绩使用对应的普通高考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将考生2019年普通高考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按一定权重折合总分后进行投档录取。
二是逐步规范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证书报考专业范围,进一步完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核内容及方式。完善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对应关系,更好地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逐步增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种类,2019年增加烹饪及护理2个证书种类。
三是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2019年,省内各高职院校预安排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计划,不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15%。
四是进一步完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报名管理办法。考生报名时,报名系统增加采集中职学生就读学校及就读专业信息。同时,进一步明确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得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招生录取。
一是优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招考平台。在2018年启用统一招考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计划编制、招生章程上报、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院校审核考生资格和考务安排、职业技能测试、院校上报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省招办审核等系统功能,优化流程,规范操作,提高效率。
二是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职业技能”考核的“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下称“网测”)试点工作,完善现有“网测”专业的内容介绍、视频拍摄、考务管理、成绩使用等。2019 “网测”试点覆盖的招生专业,仍由高职院校自主确定采用 “网测”或“校测”职业技能考核方式。
三是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预安排的招生计划,不得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
四是进一步严格规范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对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2019年暂停现代学徒制类型的招生。
二是优化考生报名、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的时间安排。按照下述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3月1日-15日,高职自主招生考生报名、填报志愿; 3月11日-15日,依据学考成绩招生考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填报志愿; 3月18日-28日,完成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 4月1日-15日,高职自主招生院校组织校测; 4月20日-25日,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已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一是继续深化“五年一贯制”“指标到市”试点改革。在汕头和韶关两个中考改革试点市,继续推进“指标到市”的“五年一贯制”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统考的“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机制。
二是加大力度推进“三二分段”考试招生改革。在所有高职院校的三二分段招生中全面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办法。
三是进一步加大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招生改革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优化招生录取模式。
二是美术术科统考《素描》《速写》和《色彩》三个科目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
三是继续完善音乐术科统一考试《练耳与乐理》计算机考试系统功能;
四是体育术科统考的“原地掷实心球”项目改为“原地推铅球”,修订足球运球绕杆射门、乒乓球左推右攻和游泳三个项目的评分标准。
招生院校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开展办学合作活动的 “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等项目,不再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以上项目与本校普通专业按院校代码统一编排招生,招生计划统筹使用。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校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以上项目是否只招收填报了该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招生录取时,省招生办按院校科类招生计划进行投档,院校整体生源充足,但以上项目生源不足时,须调整其剩余计划至普通专业使用,按招生院校公布的录取原则录取投档考生。招生院校不按照要求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的,以上项目的剩余计划不安排征集志愿,也不得调至省外,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解决。
深化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是维护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力举措,也是高等学校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高校、中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以及考试招生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担当有为、奋发图强的精神状态,切实加强对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细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宣贯和发动工作,确保做到家喻户晓,形成改革共识和良好舆论氛围,确保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各项改革工作安全平稳有序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