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2024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学〔2019〕6号)等文件规定,保证学校“专转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19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成〔2023〕1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1.选拔对象:(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下同);(2)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2.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高职(专科)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3.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二、招生计划
经省教育厅批准,2024年我校“专转本”普通类招生计划207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具体信息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和考试
1、报名工作
普通考生报名及填报平行志愿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12日,逾期不予补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jseea.cn)进入专转本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届时详见网站说明。
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与普通考生统一考试不可兼报,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报名参加普通高职(专科)“专转本”全省统一选拔考试,则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相关优惠政策。
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资格审查
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高职(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3、志愿设置
录取志愿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F、G、H八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普通考生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大类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结束后,不受理补报志愿申请,不允许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4、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 分、外语(英语或日语)120 分、专业综合230 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 分,操作技能80 分),满分500 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分。省控线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
四、转入和培养
1.普通类招生计划在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按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
2.“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
3.“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4.我校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单独编班,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统一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统一组织教学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学历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徐州工程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组织机构
我校设立“专转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转本”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在学校“专转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专转本”招生录取具体事项。
七、社会监督
“专转本”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516-83105365
八、联系方式
1.招生联系部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
2.招生咨询电话:0516-83105200
3.招生信息网址:https://zjc.xzit.edu.cn/zhaosheng/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徐州工程学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