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2021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厦门理工学院位于被誉为“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是福建省属公立本科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积极探索产学融合、校企合作、对外合作三位一体的服务地方发展道路,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学校1981年建校(前身鹭江职业大学),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本并更名为“厦门理工学院”。2011年,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和国家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3年,获批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2016年,入选教育部、发改委“十三五”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全国100所)。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被评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99所)和“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全国66所)。2018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2019年,学校更名大学工作成功获教育部批准列入“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2020年,新增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和电子信息、艺术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1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经、管、文、艺、法等学科门类。其中车辆工程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物流管理等12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下达的计划执行。2021年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类)名称 |
专业方向 |
科类 |
学制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四年 |
|
车辆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汽车服务工程 |
理工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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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 |
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
理工 |
四年 |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电子封装技术 |
理工 |
四年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理工 |
四年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四年 |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自动化 |
理工 |
四年 |
|
电子信息类 |
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 |
理工 |
四年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
理工 |
四年 |
|
计算机类 |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 |
理工 |
四年 |
软件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测绘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土木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建筑学 |
理工 |
五年 |
|
工程管理 |
理工 |
四年 |
|
工程力学 |
理工 |
四年 |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环境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水务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工 |
四年 |
|
智能制造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应用统计学 |
理工 |
四年 |
|
英语 |
文理兼招 |
四年 |
|
日语 |
文理兼招 |
四年 |
|
汉语国际教育 |
文理兼招 |
四年 |
|
金融工程 |
文理兼招 |
四年 |
|
投资学 |
文理兼招 |
四年 |
|
财务管理 |
文理兼招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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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 |
文理兼招 |
四年 |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招 |
四年 |
|
工业工程 |
文理兼招 |
四年 |
|
电子商务 |
文理兼招 |
四年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文理兼招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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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管理 |
文理兼招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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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经济与管理 |
文理兼招 |
四年 |
|
工商管理 |
文理兼招 |
四年 |
|
酒店管理 |
文理兼招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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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
文理兼招 |
四年 |
|
城市管理 |
文理兼招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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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 |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 |
艺术文理 |
四年 |
表演 |
含服装设计与表演、广告模特方向 |
艺术文理 |
四年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文理 |
四年 |
三、录取原则
1.考生参加全国联招考试且成绩达到联招办划定的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交专业作品参加我校组织的术科考核且合格,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提交考核材料要求如下:
设计学类专业:考生将自己创作的一幅绘画作品或设计的一件作品拍照后提交照片(JPG格式)。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个人表演录像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
考生将以上作品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我校招生办邮箱(zsb@xmut.edu.cn)。邮件主题设置为“联招+考生中文姓名”,同时在邮件正文写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来源地区(华侨、港或澳或台)、毕业中学、身份证号、微信号或QQ号、拟填报我校专业名称等信息。
网上提交作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我校将于6月1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考核合格考生名单。
四、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
被我校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1.普通专业5040元/生•年;
2.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年;
3.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学年5460元/生•学年,三、四学年16000元/生•学年。
4.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
5.住宿费:10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价格管理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五、新生入学及培养管理
1.录取的新生持厦门理工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超过一周以上者,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入学报到时,考生所持出入境证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检查,身体健康要求请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厦门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弄虚作假或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申请商转其它专业。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3.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由厦门理工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厦门理工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邮政编码:361024
联系电话:0086-592-6291668/6291678
传真号码:0086-592-6291618
E-mail:zsb@xmut.edu.cn
相关链接:
厦门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xmut.edu.cn
联招办网站:http://www.ecogd.edu.cn
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
七、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