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学院2018年报考常见问题
贵阳学院报考常见问题
一、 学校简介:
贵阳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组建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由贵州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贵阳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立学校和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截至2018年1月,该校规划面积1200亩,实际使用面积810亩,建筑面积23万㎡。学校拥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设有16院2部,44个本科招生专业。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教职工904人,专任教师651人。
二、 录取原则:
1、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志愿级差”。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不设置“专业级差”。
4、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预科学生在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培养基地贵州民族大学培养,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贵阳学院大一学习。
5、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艺术类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南省音乐类考生在湖南省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
3、我校英语专业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须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成绩, 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四、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