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公布。考生可进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查询初审结果。
关于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和测试的温馨提醒:
1. 高考志愿填报: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2021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必须于高考后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
2.综合面试:按院校专业组分别实施。综合面试时间:7月3日。综合面试将采取在线视频面试方式,综合面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