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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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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其他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2-86051513,0532-86051512,0532-86051666

官方网址:http://www.qchm.edu.cn/ http://zsxx.qchm.edu.cn/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 2019-05-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78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院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

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四、学院全称: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11

五、学院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 邮政编码:266100

六、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层次为高职(专科)。

七、学院简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素有“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之称的中国最美海滨城市、中国最宜居城市——青岛,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45年成立的私立青岛商科职业学校,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和矢志追求,2002年在山东省青岛商业学校和山东省饮食服务技工学校基础上创办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是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青岛市首批品牌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也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青岛市文明校园”。

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高职院校,设置有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烹饪学院、酒店工程学院、信息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8个二级院部,开设有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等3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000人。其中,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专本贯通分段培养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7个,牵头开发省级教学指导方案7个;青岛市高职重点建设专业6个;山东半岛专业办学联盟1个,青岛市中高职专业办学联盟2个。旅游专业大类办学实力连续六年排名省内高职第一。

学院重视学生技能培养,2012年以来,累计获得烹饪、中英文导游、中餐宴会设计、西餐宴会设计等4个国赛项目一等奖20个,获得烹饪赛项、中餐宴会设计赛项全国一等奖第一名。累计获得省市级、行业协会等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牌)100多项,涵盖了旅游、酒店、烹饪、信息技术、英语、创业教育等10余个专业领域。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推进国际化办学工作。学院是全国首批“中美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项目院校,与加拿大卡纳多学院、澳大利亚南澳TAFE学院、台湾高雄餐旅大学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院校、16个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师资交流、学生交流、境外实习、外籍教师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等工作,2017年被评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2018年被评为“亚太职业教育影响力50”,荣获世界职业院校与技术大学联盟卓越奖。

近年来,学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顺利通过了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并取得了优秀等级。入选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第一批学分制改革试点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八、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单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九、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电话0532-86051561 8605160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十一、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学院第二次单招计划总数205人(计划类别为C类,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分专业计划如下:

计划类别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元/年)

C

烹调工艺与营养

100

50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105

5000

十二、第二次单独招生计划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报名

十三、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C)

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

(二)体检

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录取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审核及报名

考生于83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办公,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

(四)志愿填报

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9-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五)缴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

首次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需要在825-26日登陆学院网站单独招生系统,缴纳考试费用、打印准考证。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50/生。

第六章 考核

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核测试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学院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

十四、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招生计划类别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750分)

心理素质

身体条件

职业能力倾向

技术技能基础

C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200

(面试,满分200分。具体考核内容:1.语言表达、逻辑思维;2.应变能力及处事能力;3.心理素质及精神状态;4.礼仪礼貌)。

50

(面试,满分50分。要求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能够胜任相关专业岗位要求 )。

250

(面试,满分2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职业技能和素养,专业背景知识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专业培养潜力。具体考核内容:1.对报考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的认知与了解;2.对报考专业的职业态度、兴趣和目标定位;3.职业认同感;4.职业发展潜力)。

250

(面试,满分2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具体考核内容:1. 基本职业技能;2.专业技术的基本操作能力3.对专业技术技能的了解和掌握能力)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2019827

2.考核地点: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3.考试所需证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三)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总成绩由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和技术技能基础成绩合计组成,满分750分。

(四)命题与评审

1. 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和技术技能基础成绩测试均由我院组织相关专家测试及评审。

2. 评审: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十五、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职业能力倾向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3.招生计划调整: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数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4.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我院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5.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章 其它

十六、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学费标准为5000/年,住宿费标准为六人间800/年。

十七、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和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酒店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八、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十九、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

电话: 053286051513 86051666 86051512 86051599

网址:http://www.qchm.edu.cn

邮箱:zsb@qchm.edu.cn

邮编:2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