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指南
时间: 2006-06-21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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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在网上(网址:www.whxy.edu.cn )公布录取结果,根据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录取专用章”,按考生电子档案上填写的通信地址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因故未能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2.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15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 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按年度足额向我院交纳学杂费。
第十九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2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15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 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按年度足额向我院交纳学杂费。
第十九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2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