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东职业技术学院2011普高普通类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院校全称: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3105
院校江苏代码:1611
校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号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办学层次:大专
学习年限:3年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教育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坐落于长江三角洲腹地——江苏常州,悠久的历史积淀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活的时代气息。
学院位于常州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北临沪宁高速、东与著名文化旅游景点中华恐龙园毗邻。新老校区共占地42.6万平方米(640亩),总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9.14万册。现有在校学生5000余人,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应用外语系、媒体与艺术设计系5个教学单位,开设工、管、文、经、艺类40个专业。目前,学院拥有一支来自南京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著名高校的、具备高级职称、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厚的学科带头人和以研究生为主的中青年教师组成的师资队伍,其中具备高级职称及双师素质的教师占70%以上,确保了学院的教学质量。
2010年我院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荣获江苏省普通高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我院电子信息工程系《电子产品制图与制板》被评为江苏省省级精品课程;我院与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共建的“跨学科艺工双通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已被列入2010年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我院的内涵建设已走在了省民办院校的前列。
“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是学院学生工作的指导方针,准军事化的管理模式,并配备一支优秀的辅导员队伍对学生进行24小时全过程服务、有效地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不仅使学生能提前适应现代企业对员工的要求,同时也确保学生在建东“学会做人、学会做事”。真正做到了令学生满意、家长放心、企业称心和社会认可。
学院立足常州,同时为江苏省特别是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服务,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赢得了广大师生与家长的赞许,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二、招生条件
1、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考生身体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三、录取规则
1、根据《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录取办法》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符合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注册入学有关规定要求的学生,均可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3、我院对进档考生,按其先分数后等级,三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
4、结合申请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中单科突出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5、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关控制线,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6、外省市录取规则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⑴、我院在本省计划招生39个专业,外省市计划招生16个专业。
⑵、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录取专业不能满足,入学后可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3)、对贫困学生采取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
四、分专业招生计划
(见附表)
五、学费标准
1、学费:13000元/学年。
2、住宿费:12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证书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建东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七、其它须知:
1、保险:学院为学生代办学生团体人身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2、户口迁移: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号邮编:213022
招办电话:0519-85132710 85132767 85195928 85132767(传真)
网址:www.czjdu.com电子邮箱:zjc@czj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