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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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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19-85132710

官方网址:http://www.czjdu.com http://zb.czjdu.com/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5-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23 收藏

  一、学院简介

  院校全称: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3105

  院校江苏代码:1965

  校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号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办学层次:大专

  学习年限:3年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教育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坐落于长三角腹地——江苏常州,悠久的历史积淀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活的时代气息。学院位于常州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北临沪宁高速公路,毗邻著名文化旅游景点——中华恐龙园。发达的经济基础,悠久的历史积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丰厚的文化底蕴和现代化的时代气息。新老校区占地46万平方米(690亩),总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0万册。拥有先进的校园网络设施及视听系统,建有现代教育中心及44个实验室,较好地满足了教学、实验和实训的需要。

  学院现有机械工程系、电子与电气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设计系和基础部等6个系部,共有工、管、经、文、艺类34个专业。学院办学目标明确,办学理念先进。主要为常州市、江苏省、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服务,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拥有一支来自省、市著名高校,具备高级职称、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厚的专业带头人和以研究生为主的中青年教师组成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及双师素质的教师高达70%以上,从而保证了学院的教学质量。2010年我院艺术系学生毕业设计荣获江苏省普通高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电子与电气工程系《电子产品制图与制板》被评为江苏省省级精品课程;我院与常州创意产业园联合申报的跨学科“艺工双通型”人才培养模式被江苏省教育厅评为创新实验基地,这是学院近年来重视内涵建设取得的突出成果。

  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途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在教学过程中,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实施“教、学、做一体化”,实行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多证书制度,使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三者协调、健康发展,为学生的毕业与就业“零距离”对接奠定基础。近三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处于同类院校前列。

  学院把“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作为学生工作的指导方针,一支优秀的辅导员队伍对学生进行24小时全过程服务、准军事化管理,有效的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使其提前适应现代企业对员工的要求,确保了学生在建东“学会做人、学会做事”。真正做到了令学生满意、家长放心、企业称心、社会认可。

  学院及时抓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正从规模扩展转向以提升质量为主要特征的内涵式发展的转变;由单一的高职教育办学模式转向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普教与成教、职后与职前、学校与社会等方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元化办学模式。办学十年,不仅为经济社会输送了大批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而且已逐渐构筑了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化的职教体系。我们坚信经过全院师生的不懈努力,我院必将建成省内知名、国内有名、家长欢迎的一流民办高职院校。

  二、招生对象

  参加报名2012年高考且符合文、理科(江苏省注册入学)或艺术类专科录取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和人数

  (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严格依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录取办法”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和公正,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3、江苏省参加普通类(文科、理科)注册入学的考生,必须取得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我院参考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必须符合江苏省专科填报志愿要求,专业及文化成绩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5、其他省份的录取要求按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录取后按国家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享受高等院校在校生相应待遇。

  7、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考生所在省市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五、学费标准

  1、学费:13000元/学年。

  2、住宿费:12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到入学

  1、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自愿办理),报到时移交给学院辅导员。

  2、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000元/年;

  3.学院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奖励额最高可达10000元,学生获各类奖励比例达33.3%;

  4.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000-4000元/年;

  5.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家庭所在地申请最高6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八、证书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国家大学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号邮编:213022

  招办电话:0519-85132710851327678519592885132767(传真)

  网址:www.czjdu.com电子邮箱:zjc@czjdu.com

  十、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建东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

  2、本章程最终由建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