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滁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琅琊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当年颁布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各专业体检要求严格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4.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或校级联考,且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5.对专业课省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次序选择),投档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照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6.考生进档后,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六、颁发证书
学校名称为滁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按照上级部门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外语语种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九、其他须知
(一)奖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导,以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辅助,以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渠道、全方位奖助工作格局,通过“奖、贷、勤、补、助、免”等多种方式资助学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十、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3510048
招生邮箱:3526449547@qq.com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邮政编码:239000
十一、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