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就读且具有2016年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限英语和法语语种)。
二、报名与考核
1. 符合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条件的学生需登录“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zs.whut.edu.cn:8080),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保送生申请表》,交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中学公章。然后将申请表原件、中学推荐信、个人陈述及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考生必须在2016年1月23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前将申请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2. 我校将根据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类保送生测试,有关测试具体安排见初审后公告。
3. 外语类保送生测试项目包括外语笔试(含阅读与写作、听力测试等)和口语面试,满分300分。
4.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划定资格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及所在中学公示。
三、录取办法
1. 经公示无异议考生,我校将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2. 外语类保送生可就读我校英语、法语专业,其中英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法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法语或英语的考生。外语类保送生不能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四、监督机制
1. 我校保送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我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27-87651423。
2. 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公示入围我校保送学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保送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网址:http://zs.whut.edu.cn/
六、其他
1. 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 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2016年的保送生招生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