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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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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98-31690060,0898-31690900

官方网址:http://www.hncst.edu.cn/ http://zs.hncst.edu.cn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5-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983 收藏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代码:13575

  3.学院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招生计划

  2014年我院面向全国26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2365人,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有关说明,以教育部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规则

  1.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生源省的有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2.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应用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装潢艺术设计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养,个人形象气质符合大众审美标准,身高体重正常,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

  3.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一般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安排专业。

  5.我院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学院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

  6.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有特长加分的考生。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英语成绩较高、口试成绩较好的考生。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我院认可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承认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等级的要求,执行江苏省规定的专科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如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调整最低等级要求,则按其最新政策执行),即普通类高职专科为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简称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各专业选测科目和建议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我院不做另行要求。

  9.在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10.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主要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其次是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ncst.edu.cn)。

  四、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发改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5200元/年(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应用艺术设计、音乐表演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600元~1200元/年。

  五、奖助体系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年);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3000元/年);学院奖学金(最高1000元/年)。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3500元/年和2500元/年两个等级) 。

  3.勤工助学:学院积极开辟学生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

  4.助学贷款:家庭贫困学生可以按国家规定到所在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以贷款6000元,读书期间由政府贴息。

  六、鼓励政策

  1.新生奖学金:学院设置新生奖学金,对每省(市、自治区)第一次出档的文理科类高考总分前5%的考生给予3000元或1台手提电脑奖励。

  2.学生入学助学金:新生入学报到后,学院向每位新生发放新生助学金300元或一套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

  七、毕业待遇

  学院实行多证教育,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由相关机构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学院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后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八、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571400)

  2.联系电话:0898-31690060 31690688 31690900 62936592

  3.QQ咨询:1196441275  招办邮箱:zs@hncst.edu.cn

  4.招办网址:http://zs.hncst.edu.cn

  5.学院网址:http://www.hncst.edu.cn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