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时间: 2015-04-19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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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科学、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根据海南省教育厅《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琼教〔2015〕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等职业学校办学特色,在基础知识考核的基础上,注重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以及专业综合素质考核,选拔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对报考专业兴趣浓厚并具备一定专业潜质的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集体议事、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省教育厅、省考试局以及社会监督的原则。
三、组织保证
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考试局指导下,成立我院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组。其组成如下:
1、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魏应彬
副组长:桂占吉、莫仕锋
成 员:符载冠、李维涛、王经强、郑全军、王康、杨照明、王弗雄、白晓波、符策红、符应彬、覃学峰、尚志强、周夏雨、钟裕林
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我院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集体研究决定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相应的工作组及相关职责
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单招办”)及三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单招办(挂在学院招生就业处):主任:符载冠 成员:周文玲、王泽川、黄荣坚、刘方明
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宣传计划,牵头实施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宣传工作;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及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负责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协助财务处收取考生的报名费;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报备工作和录取通知书寄发等工作。
(2)考务组:组长:李维涛 成员:肖友荣、严丽丽、王弗雄、白晓波、符策红、符应彬、覃学峰、尚志强、周夏雨
主要职责是:负责技能测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密;负责准考证的制作及发放;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考场的编排及组织测试;负责技能测试评分、成绩的统计及汇总,提出测试结果。
(3)后勤保障组:组长:莫仕锋(兼) 副组长:李开、郑全军、杨照明 成员:吴琼扬、王虹、王康、杨少霞、王清皿、李书清、孙友策、黎瑞成、杨健、朱宏文、孙江、王正宝、吴运俊
主要职责是: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卫生、校园秩序的维护以及宣传工作;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来院资格审核和考(测)试时的食、宿工作。
(4)纪检监督组:组长:王经强 成员:罗孝友、黄开平、王智忠、符东升、王涛
主要职责是: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涉及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有关问题。
1、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魏应彬
副组长:桂占吉、莫仕锋
成 员:符载冠、李维涛、王经强、郑全军、王康、杨照明、王弗雄、白晓波、符策红、符应彬、覃学峰、尚志强、周夏雨、钟裕林
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我院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集体研究决定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相应的工作组及相关职责
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单招办”)及三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单招办(挂在学院招生就业处):主任:符载冠 成员:周文玲、王泽川、黄荣坚、刘方明
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宣传计划,牵头实施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宣传工作;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及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负责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协助财务处收取考生的报名费;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报备工作和录取通知书寄发等工作。
(2)考务组:组长:李维涛 成员:肖友荣、严丽丽、王弗雄、白晓波、符策红、符应彬、覃学峰、尚志强、周夏雨
主要职责是:负责技能测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密;负责准考证的制作及发放;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考场的编排及组织测试;负责技能测试评分、成绩的统计及汇总,提出测试结果。
(3)后勤保障组:组长:莫仕锋(兼) 副组长:李开、郑全军、杨照明 成员:吴琼扬、王虹、王康、杨少霞、王清皿、李书清、孙友策、黎瑞成、杨健、朱宏文、孙江、王正宝、吴运俊
主要职责是: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卫生、校园秩序的维护以及宣传工作;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来院资格审核和考(测)试时的食、宿工作。
(4)纪检监督组:组长:王经强 成员:罗孝友、黄开平、王智忠、符东升、王涛
主要职责是: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涉及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有关问题。
四、招生计划
专业
代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备 注
|
01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3年
|
20
|
5200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省级特色专业
|
02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2年
|
70
|
5200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省级特色专业
|
03
|
软件技术
|
3年
|
50
|
5200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省级特色专业
|
04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30
|
5200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省级特色专业
|
0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年
|
60
|
5200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省级特色专业
|
0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50
|
5200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省级特色专业
|
0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年
|
50
|
5200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省级特色专业
|
08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年
|
15
|
5200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省级特色专业
|
09
|
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20
|
5200
|
校企合作专业
|
1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20
|
5200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
11
|
装潢艺术设计
|
3年
|
60
|
6800
|
院级特色专业
|
12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年
|
20
|
6800
|
院级特色专业、院级重点专业
|
13
|
应用艺术设计(移动终端游戏设计)
|
3年
|
20
|
6800
|
校企共建专业
|
14
|
音乐表演
|
3年
|
15
|
6800
|
|
15
|
计算机音乐制作
|
3年
|
15
|
5200
|
|
16
|
会计电算化
|
3年
|
30
|
5200
|
院级重点专业
|
17
|
会计电算化
|
2年
|
80
|
5200
|
院级重点专业
|
18
|
财务管理
|
3年
|
20
|
5200
|
|
19
|
市场营销
|
3年
|
10
|
5200
|
|
20
|
电子商务
|
3年
|
20
|
5200
|
院级特色专业
|
21
|
电子商务
|
2年
|
80
|
5200
|
院级特色专业
|
22
|
应用电子技术
|
3年
|
20
|
5200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院级特色专业
|
23
|
应用电子技术
|
2年
|
20
|
5200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院级特色专业
|
24
|
汽车电子技术
|
3年
|
10
|
5200
|
|
25
|
酒店管理
|
3年
|
15
|
5200
|
|
26
|
酒店管理
|
2年
|
10
|
5200
|
|
27
|
旅游英语
|
3年
|
10
|
5200
|
|
28
|
智能产品开发
|
3年
|
10
|
5200
|
|
29
|
传媒策划与管理
|
3年
|
10
|
6000
|
|
30
|
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
|
3年
|
10
|
5200
|
|
合计
|
|
870
|
|
|
五、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一、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学生(符合录取相关条件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2016年9月才可入学就读)。
3.户籍在我省,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4.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毕业生。
5.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务工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6日8:00至20日17:30。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的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组织进行。
1.考生在3月16日8:00至20日17:30期间,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考生在4月8日至9日到我院综合楼1113房提交报名材料,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我院对报名材料的审查,采集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等信息,缴纳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4.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5.在校二年级学生证明(在读二年级考生提交);
6.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8.单位从业证明(务工人员提交);
9.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10.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或操作失误而造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的报名和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3.每个考生(含在读二年级学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相近专业。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与证书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4.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有关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等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缴纳了考试费用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分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知识部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考试指定教材:《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杨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以及职业生涯和规划3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由我院根据专业特点命制试题和组织测试。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初级)或其它从业资格证书等技能证书且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为合格。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将所取得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我院审查。
未取得相关职业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证书与报考专业不同专业类别的考生,需到我院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于4月12日在我院举行。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一、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学生(符合录取相关条件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2016年9月才可入学就读)。
3.户籍在我省,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4.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毕业生。
5.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务工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6日8:00至20日17:30。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的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组织进行。
1.考生在3月16日8:00至20日17:30期间,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考生在4月8日至9日到我院综合楼1113房提交报名材料,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我院对报名材料的审查,采集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等信息,缴纳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4.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5.在校二年级学生证明(在读二年级考生提交);
6.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8.单位从业证明(务工人员提交);
9.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10.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或操作失误而造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的报名和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3.每个考生(含在读二年级学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相近专业。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与证书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4.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有关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等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缴纳了考试费用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分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知识部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考试指定教材:《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杨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以及职业生涯和规划3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由我院根据专业特点命制试题和组织测试。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初级)或其它从业资格证书等技能证书且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为合格。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将所取得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我院审查。
未取得相关职业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证书与报考专业不同专业类别的考生,需到我院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于4月12日在我院举行。
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4月12日
|
|
科目及时间
|
9:00—10:00
语文
10:30—11:30
职业道德和法律
职业生涯和规划
|
14:3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
地 点
|
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七、成绩公布
海南省考试局在4月20日前将考生的文化知识成绩分发给我院,我院在4月25日前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公布成绩。
八、录取
我院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我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专业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为我院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我院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中职在籍二年级学生,其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要求的,保留其一年的录取资格。考生应在2016年5月底前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我院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在录取阶段由我院通过省考试局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持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入学报到)。
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我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专业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为我院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我院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中职在籍二年级学生,其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要求的,保留其一年的录取资格。考生应在2016年5月底前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我院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在录取阶段由我院通过省考试局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持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入学报到)。
九、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我院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且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且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十、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一)为顺利完成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考试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考试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及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考试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及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属于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相关待遇和政策。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我院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三)本方案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我院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三)本方案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2015年3月16日8:00至20日17:30
|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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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3日
|
学院单招办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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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7日前
|
学院单招办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准备工作
|
4
|
2015年4月8日至9日
|
受理和初审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采集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等信息;确认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收取考生的报考费;发放《准考证》
|
5
|
2015年4月12日上午
9:00—10:00
|
文化知识考试:语文(笔试)
|
2015年4月12日上午
10:30—11:30
|
文化知识考试: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生涯和规划(笔试)
|
|
2015年4月12日下午
14:30—17:30
|
职业技能测试
|
|
6
|
2015年4月13日至14日
|
组织考生体检工作
|
考务组汇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交学院单招办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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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5日
|
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
8
|
2015年5月20日前
|
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拟定录取(或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
9
|
2015年5月25日前
|
单招办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专业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为各招生学校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
|
10
|
2015年5月25日后
|
单招办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的录取信息, 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于9月到校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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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办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保留录取资格(中职在籍二年级学生)预录取考生名单,寄发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考生应在2016年5月底前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凭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入学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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