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工商学院直属机关第三支部委员会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举报的公告
直属机关第三党支部全体师生员工: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畅通监督渠道,根据《四川工商学院纪检监察暂行办法》及学校纪委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支部所属各单位教职工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
(二)支部所属各单位教职工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支部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及教工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不作为、乱作为等导致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失职渎职行为;
(四)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报方式
1.来信来访地址:行政楼 911 室
2.举报电话:028-38090699
3.举报信箱:15520399996@163.com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纪检监察只接受实名举报,请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对实名举报的学校各级纪检部门及工作人员将严格保密。
3.反映纪检监察机构受理范围外的问题,请向相关部门提出。
中共四川工商学院直属机关第三支部委员会
2020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