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6高招考生问答
1.考生如何填报志愿才能满足专业要求
答:考生报考我院时需在独立学院本科录取批次栏中,把“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填写在第一志愿,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工程造价专业除外),其他次序志愿考生的专业要求尽量予以满足。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工程造价专业按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录取原则
答: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投档顺序,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原则录取。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已投档考生,不符合我校录取原则且不服从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
对于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序录取。
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独立学院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时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
3.学生毕业后待遇
答: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的招生由国家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中经省级招生部门择优录取。学生入学后,学院依据教育部教学【2007】3号文件为学生进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升学等待遇均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完全相同。
4.2016年招生专业数、学费收取及学生退学退费办法
答:2016年本科招生专业32个。学费收取依据吉政办发【2007】28号文件与吉省价综【2015】102号文件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因故退学,按月计算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5.国际交流与合作
答:学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韩国、日本、法国、俄罗斯、新加坡等国家一批高校建立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关系,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的交流合作项目。目前已有百余名学生赴韩国进行语言研修及读研深造。赴国外实习及留学学生逐年增加。
6.哪些专业限制外语语种
答:除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限英语外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7.2016年新增招生专业及方向
答:我院2016年新增本科招生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土木工程、网络工程。
8.毕业生考研、就业、创业情况
答:学院以“两强”办学特色为基础,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引入校园招聘,拓宽校外市场;与各省人才市场结成就业协作单位,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构建就业信息网络化平台。近年来学院在毕业生就业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地区建立就业实习基地。截止2016年,已毕业的十三届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考研人数逐年上升。参加创业培训学生约1200人,已有多名学生成功创业。
9.奖学金、助学金情况
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我院学生与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均可经评选享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机会。除各种国家级奖助学金外,学院还设立陈坚奖学基金、单项奖,用于激励学生“成人、成才、成功”。
10.办学性质和办学层次
答: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首批确认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2014年3月正式被吉林省教育厅确认为吉林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单位。办学层次为本科,国家计划内招生,全国统一网上录取。
11.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答:查询录取结果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cutchi.com)点击“招生信息”栏目,关注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录取信息,输入考生本人考生号及身份证号进行录取查询。
2.通过在线QQ查询录取结果(QQ号码:800008442)。
3.通过手机等其他通讯工具关注招生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zjc-ccutchi)查询录取结果。
4.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431-82684666进行电话咨询。
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到学院参观、实地考察和咨询。
注:最终录取结果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