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8 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18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为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无公费师范生需求的北京市、上海市和江苏省除外)内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4.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考生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二、招生计划
为了发展农村教育,培养优秀农村师资,我校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面向公费师范专业,招生计划为80人,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招生专业 |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类 | 13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史类 | 5 |
历史学 | 文史类 | 7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类 | 10 |
物理学 | 理工类 | 7 |
化学 | 理工类 | 8 |
教育技术学 | 理工类 | 4 |
生物科学 | 理工类 | 8 |
地理科学 | 科类不限 | 7 |
小学教育 | 科类不限 | 4 |
英语 | 科类不限 | 7 |
我校根据各省的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科类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5月31日以前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浙江省考生选报专业及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要求(以高考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否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