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福建
院校对比

信阳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376-3083333,0376-3097777

官方网址:http://www.xyu.edu.cn/ http://zs.xyu.edu.cn/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5-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859 收藏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概况

  1、学院全称: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2、国标代码:13503

  河南招生代码:6508(全日制本科) 6518(专升本)

  3、办学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5、办学层次:全日制四年本科、专升本、专科

  6、招生对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7、办学理念:坚持“师生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战略,立足于培养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8、办学特色:毗邻信阳师范学院,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坚持以学生出路为导向,充分考虑学生就业需求、创业需求和继续深造需求,采取“依据所需、科学分类、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用以见效”的人才培养模式,力促学生成长成才。

  二、 招生计划

  9、招生计划数:2014年我院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面向天津、湖北、江西、江苏、安徽、广东、湖南、海南、内蒙古、新疆、福建等省(市、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准。

  10、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录取规定

  1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12、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13、男女生比例: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4、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志愿择优录取考生。

  (2)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普通类专业在本科三批次或当地省级招办统一安排的相应批次,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予以录取,即优先录取线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报考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照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安排相应专业。

  各普通类专业录取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各招生专业录取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要求为准。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河南省: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15、录取结果公布:各批次录取结果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rxy.edu.cn)公布,考生也可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376-3270000、3271111)进行查询。

  四、收费标准

  16、新生收费项目分学费、书费、住宿费三类。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当年度各省(市、区)招生办印制的志愿填报专刊或我院《新生入学须知》。

  五、奖助措施

  17、为进一步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除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外,我院另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元。同时,对在文体活动、学习竞赛、科技发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单项奖,并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

  六、毕业生待遇

  18、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376—3270000 3271111

  学院网址:http://www.hrxy.edu.cn

  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http://zs.hrxy.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编:4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