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的要求,持续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序、高质完成,现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报名对象
A类: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包括2020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录取考生)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人员,特别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及企业在职员工等有社会实践经历群体;
B类: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报考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仅适用于2020年高职扩招);
C类:已报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高职单招但未被任何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均可使用原报名信息直接到院校办理参加高职扩招报名考试。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户籍在山西省的中国公民;
③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④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报名须提供在晋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仅适用于2020年高职扩招)。
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是指取得初中毕业证书满3年以上,具有完成高等职业教育的知识和能力(仅适用于2020年高职扩招)。
退役军人是指《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2011〕608号)规定的,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下岗失业人员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或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高素质农民是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产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的专业岗位从业人员,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从业人员以及涉农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等。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⑥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0年普通高考、高职单招、专升本和对口升学考试中已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此次高职扩招报名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院校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合计(人) |
山西运城 农业职业 技术学院 |
510104 |
现代农业技术 |
340 |
4100 |
510107 |
园艺技术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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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13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
340 |
||
510118 |
农业经济管理 |
380 |
||
510301 |
畜牧兽医 |
460 |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20 |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60 |
||
630302 |
会计 |
480 |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80 |
||
690302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300 |
三、报名
(一)报名、缴费
1.本次高职扩招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
2. 2020年10月10日8∶00—13日18∶00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网上报名。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职扩招“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10月13日8∶00—15日18∶00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程序
1、非退役军人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退役军人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证(须先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身份核查),然后到县(市、区)招办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山西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缴费有关要求,详见《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说明书》。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10月13日-15日)到各报名点进行考生数码照片采集及考生身份证信息校验,并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市、区)招办须及时更正,确保准确无误。考生确认签名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下载《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现场确认时交县(市、区)招办。
(四)报考科类、专业
报考科类:单独招生
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3934
专业:现代农业技术、园艺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农业经济管理、畜牧兽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子商务、家政服务与管理。
(五)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各类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
1、高中、中职毕业生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和《居民身份证》;
2、退役军人须提供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的《2020年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身份认定表》(网上下载)和《居民身份证》,按照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其他退役军人身份分类进行审核认定;
3、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须提供人社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和《居民身份证》;
4、高素质农民须持农业农村部门发放的《新型职业农民证》或《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和《居民身份证》;
5、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在职员工须提供单位盖章的介绍信和《居民身份证》;
6、企业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须提供在晋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单位盖章的介绍信和《居民身份证》;
7、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须提供扶贫办发放的《贫困手册》和《居民身份证》。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未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高职扩招。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负责;非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如实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党组织完整、准确地填写在《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网上下载)中,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考核表由县(市、区)招办保存5年。
(五)县(市、区)招办要按照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被确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报名。
五、体检
凡报考我院高职扩招的考生(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体检考生除外),均须按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高职院校的扩招录取。
六、测试时间及评价方式
按照运城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我院将于2020年10月19日—25日组织高职扩招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评工作。
招考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含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等报考,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通过我院组织的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对于中职毕业生,可采取现行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使用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使用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根据专业需要自行确定。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我院接受考生在其他院校通过的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2020年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成绩不作为本次扩招录取依据。
测试地点:我院及各校企合作教学点
考试形式:均为笔试
考试地点: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46号)教学楼
招生咨询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联系电话:0359-2084752/2086556
宣传网址:我院官网http://www.ycnxy.com
七、录取
2020年10月29日前完成录取工作。考生报名结束后,要及时联系学院,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测试。
八、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扩招工作领导组,全面领导协调招生各项工作;下设扩招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2、实施招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及高校自主招生“十严格”规定,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3、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扩招考试工作中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
九、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359-2069988
十、违规处理
凡是在扩招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