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3号)及招生考试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代码:11808
学校名称: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省属普通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招生性质:国家计划
二、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要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招生宣传、生源组织、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四、录取规则
1、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杜绝不正之风,坚决维护广大考生权益。
2、专业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志愿顺序、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3、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两个库分别录取。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条件下,普通高中毕业生参考会考科目成绩,中职生参考技能竞赛成绩录取。
4、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生必须为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护理专业的中职生必须为中职护理专业毕业生,其它专业中职毕业生不得报考,即便报考,录取时也以填报志愿中非学前教育、护理专业依次录取,未能录取的考生可按照录取规则中第二条进行调剂录取;其它师范类专业仅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生不得报考。
5、我校根据录取原则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6、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7、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8、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其它学校,也不能进行专业调整。
五、体检要求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2]1308号):文史师范类专业学费3000元/学年,理工师范类专业学费3200元/学年,普通类(不分文理)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公寓住宿费800元/年。
七、奖助学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学生, 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5000元/年·生。
3、邵氏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的优秀学生,奖励文化课考生前10名,3000元/年·生,可连续享受3年。
4、国家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3000元/年·生。
5、国家扶贫基金:高职专业部分贫困生三年可享受3000元(其中第一学年1500元,第二学年1500元)。
八、毕业待遇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分标准,颁发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升学考试。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定临路4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付老师
联系电话:0932-8331467(传真) 0932-8331490
学校网址: http://www.dxatc.edu.cn
邮政编码:743000
以上条款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