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职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西校区:合肥市清溪路78号
东校区:合肥市清溪路13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具体方式:按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体检要求: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 只招收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1-2233692 2233386
各系咨询电话:
法律一系:0551-2233576、2233401、2233618(自考助学咨询);
法律二系:0551-2233549;
警察系:0551-2233408;
公共管理系:0551-2233435;
信息管理系:0551-2233425
传 真:0551-2233386 邮编:230031
招生网址:http://www.ahjgxy.com/zsjyw/
E-mail: ahjgxy22333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