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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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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农林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91-83420178,0591-83420158,0591-83740797

官方网址:http://www.fjny.edu.cn https://zsb.fjny.edu.cn/

2019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6-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07 收藏
  为了保证2019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闽考院宣[2019]4号文),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招生章程。
  第一条  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30(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溪兜1号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条  2019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安排如下:
  招生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面向高中
  5103
  畜牧业类(含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临床诊疗技术专业)
  6000
面向高中
  630903
  物流管理
  6000
面向高中
  630801
  电子商务
  6000
面向高中
  630701
  市场营销
  6000
面向高中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6000
面向高中
  6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6000
面向高中
  610301
  通信技术
  6000
面向高中
  610205
  软件技术
  9000
面向高中
  540502
  工程造价
  6000
面向高中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6000
  面向高中
  540106
  园林工程技术
  6000
  面向高中
  510202
  园林技术
  6000
  面向高中
  510107
  园艺技术
  6000
  面向高中
  510105
  休闲农业
  6000
  面向高中
  6303
  财务会计类(含会计、审计专业)
  6000
  面向高中
  6302
  金融类(含投资与理财、金融管理专业)
  6000
  面向高中
  6102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6000
  面向高中
  5701
  生物技术类(含食品生物技术与农业生物技术专业)
  6000
  面向高中
  5901
  食品工业类(含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加工技术专业)
  6000
  面向高中
  520804
  环境工程技术
  6000
  面向高中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6000
  面向高中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6000
  面向高中
  630209
  互联网金融
  6000
  面向高中
  630802
  移动商务
  6000
  面向高中
  610212
  移动应用开发
  6000
  面向高中
  610216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6000
  面向高中
  630503
  国际商务
  6000
  面向高中
  630607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6000
  面向高中
  630803
  网络营销
  6000
  财经类
  630302
  会计
  6000
  财经类
  630201
  金融管理
  6000
  财经类
  630801
  电子商务
  6000
  农林牧渔类
  510202
  园林技术
  6000
  农林牧渔类
  510301
  畜牧兽医
  6000
  农林牧渔类
  510302
  动物医学
  6000
  农林牧渔类
  510315
  宠物临床诊疗技术
  6000
  计算机类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6000
  计算机类
  610212
  移动应用开发
  6000
  计算机类
  610205
  软件技术
  9000
  电子信息类
  610301
  通信技术
  6000
  电子信息类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6000
  土建类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6000
  土建类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6000
  最后专业与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学费标准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执行。
  第三条  2019年高职招考入学新生住宿费标准为550、650、970、1200元/学年(按宿舍条件而异,根据榕价费[2000]70号、榕价费[2006]23号、榕价费[2007]34号和闽价费[2007]75号文执行);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第四条  以院长为负责人的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2019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第五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院纪律检查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理工作。
  第六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录取规则
  (一)高中生类考生。凡报考我校面向高中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所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各专业不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无单科成绩要求、无男女比例限制。将进档考生根据出档专业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含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若总分出现相同,先同等优先、再按顺序比对语文、数学、英语和信息技术单科成绩排序),然后按顺序将考生依次录取到所报专业,根据计划数如所报专业录满,低分考生退档。
  (二)中职各类考生。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各专业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各类职业技能测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录取时,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7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30%。综合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省考试院规定进行征求志愿的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同样执行以上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