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今年学校有何奖励措施?
时间: 2009-06-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060
收藏
答:1、凡填报我院幷被录取,且按时报到的新生,可享受免缴第一学期400元住宿费的优惠待遇。
2、设立新生奖学金,凡在志愿表第一栏填报我院且在录取新生的文、理科前十名者,分别给予每人800元的奖励。
3、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4、设立贫困生助学贷款,按闽政财(2009)7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