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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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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91-3593980,0391-3399402

官方网址:http://www.jzsz.edu.cn/ http://zs.jzsz.edu.cn/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3-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837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为更好的实现高考招生工作多元化机制,推动素质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经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我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做好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实施阳光工程,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单独招生工作原则“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内部实施“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1967 河南代码:6235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

  第十条 办学实力: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清光绪33年)创办的“怀庆府师范学堂”,迄今已走过了百余年办学历程。学校占地面积710亩,建筑总面积2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88万元。馆藏中外文图书130万册,中文数据库11个。学校设有12个学院, 44个专业;教职工746人,专任教师64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0人,副高级职称175人,“双师型”教师31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学校被评为河南省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培养单位、河南省首批10所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河南省电子商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先后荣获了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先后被确定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国舞蹈家协会舞蹈培训基地、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基地、河南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示范基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传承基地及研究基地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考试和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组、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技术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和学院工作组。

  第十二条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模式、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已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凡符合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8年3月20日9:00时—23日18:00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按照省招办的规定完成单招报名及报考我校的志愿填报。

  (二)报名结束后,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审核后的符合条件考生名单,3月30日—3月31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第十五条 考试内容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内容包含文化知识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两个部分。

  (一)文化知识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与英语成绩(其中语文总分按照150分折算,数学总分按照100分折算,英语总分按照50分折算)。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可随各类中职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知识统一考试。中职生源考生和社会考生文化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测试(其中语文总分150分,数学总分100分,英语总分50分)。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300分。(其中语文总分150分,数学总分100分,英语总分50分)。

  (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和社会考生均需参加(已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本大类专业或相近大类的考生可以申请免于面试,不再参加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1.普通类专业

  (1)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认识事物的能力、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2)考试方式: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3)试卷分值:100分。

  2.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

  (1)考试方式:体育类考生考试时间20分钟,任选一项体育项目展示;音乐类考生考试时间6分钟,声乐、器乐、舞蹈、戏曲四项,考生任选其中一项展示;美术类考生考试时间150分钟,素描(人物头像)、色彩(静物)两门任选其一。

  (2)试卷分值:100分。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同时包含普通类专业和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的,需同时参加两大类的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三)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考试内容
4月1日09:00-11:00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4月1日13:30开始测试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六条 录取成绩组成

  (一)成绩组成

  考生的录取成绩由文化知识成绩、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二)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的录取成绩=文化知识成绩+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与英语成绩的折算成绩,语文为:A级=90分*1.5、B级=80分*1.5、C级=70分*1.5,数学为:A级=90分、B级=80分、C级=70分,英语为:A级=90分*0.5、B级=80分*0.5、C级=70分*0.5。

  (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关要求

  已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本大类专业或相近大类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100分。

  第十七条 成绩公布

  考生的最后录取成绩,于2018年4月8日在焦作师专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jy.jzsz.edu.cn/)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知识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的成绩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文化知识考核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 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参加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程序及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和免于面试

  1.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于3月2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高考报名考生号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办理免试申请手续。学校进行审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进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的名单由高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经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由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免试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2.免于面试。已经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和在高中或者中职学习阶段(社会考生近三年内)在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的考生可免于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考试,该项成绩按满分计(100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高考报名考生号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办理免试申请手续。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生待遇

  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并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助)学金等奖助学金。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三条 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学校地址:焦作市山阳路998号

  咨询电话: (0391) 3593980 3399402

  邮 编:454001

  QQ号码:221889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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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一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