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福建
院校对比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71-68870088,0371-68858012,0371-60868273

官方网址:http://www.hncc.edu.cn/ http://zszx.hncc.edu.cn/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答考生问

时间: 2017-06-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691 收藏

  1、你院有哪些办学优势?

  答:▲公办名校,文化深厚: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交通类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始建于1953年,隶属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学院办学实力雄厚,管理规范,60多年的办学历史,为社会培养输送近10万名交通类专业人才。

  ▲交通特色,行业支持:河南有着得天独厚的交通区位优势,学院以河南交通大发展为契机,紧抓职业教育大发展良机,坚持以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依托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支持,突出行业办学特点,打造交通教育品牌。

  ▲校企合作,质量立校:学院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积极发挥我院做为“河南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优势,与省内外多家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开展各种形式的“订单培养”,将产、学、研、教有机结合在一起,有力促进了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就业畅通,前景广阔:建设中原经济区,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对交通类人才提供了更大的市场需求,为毕业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多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2、你院的收费情况如何以及对学生有哪些奖助措施?

  答:经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准,学院理工科专业学费为3600元/学年,文科专业学费为3300元/学年;教材费为600元/学年(代收代支),住宿费:400元/学年——1000元/学年(新校区四人间),一般为800元/学年(六人间)。

  奖励方面: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②国家助学金:最高金额为4000元/人·年;③学院奖学金:最高金额为2000元/人·年。

  助学方面:①根据《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入学,保障每个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②学院在校内设立了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贫困学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3、你院如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答:我院有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艺术中心、体育中心、风雨球场、塑胶运动场,有话剧社、电影协会、街舞协会、书法协会、武术队等几十个学生社团。每年均举办大型运动会、艺术节、交响乐演出等各种文体活动,为学生发挥特长、培养爱好、陶冶情操、成功成才提供精彩舞台。

  4、你院的学生住宿条件怎样?

  答:我院努力为广大学生创建健康文明、舒适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学生住宿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一般为6人间,宿舍内配有独立阳台、卫生间,书桌、衣柜,风扇、暖气、装有宽带网络接口等现代化设施。每栋宿舍楼配专职宿管人员2名24小时值班,安全、卫生。

  5、近几年你院是怎样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

  答:我院作为河南省交通类毕业生就业市场,每年通过召开大型校园双选会、专场招聘会重点推荐毕业生就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安排学生顶岗实习落实就业岗位;通过订单培养,实现毕业生就业和工作岗位的零距离对接;通过就业指导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为毕业生顺利就业、自主创业提供服务。

  6、你院的办学方针、目标定位是什么?

  答:我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足交通,服务河南,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根本,努力创办全国一流高职院校。

  学生的培养目标定位是:培养面向交通行业、现代制造业、服务业,生产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品德的高素质技术应用性人才。

  7、你院都有哪些办学地点?新生入校后将如何安置就读?

  答:我院办学地点目前分为航海路校区和郑东新校区(航海路校区: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郑东新校区:郑东新区白沙职教园区),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根据各教学院系具体情况,分别安置在两个校区进行就读(汽车学院在航海路校区就读,其余各院系在郑东新校区就读)。

  8、如何报考你院?你院今年的录取批次?志愿填报时间?

  答:由于第一志愿报考生源充足,省招办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考生要增大被录取的机会,必须在高职高专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河南省高招代码6283)。同时,请你认真选报你的专业志愿,专业代号以《招生考试之友》正式公布为准。

  我院2017年省内普通高职录取分为两个批次进行,分别为:专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批。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时间为:7月9日8点―7月13日18点,专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批。

  9、问:今年你院新增哪几个专科专业?有多少招生计划?在哪些省(市、区)进行招生?

  2017年我院招生专业39个,新增了工程测量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2个专业。专科招生计划5000人(含单招1473人),其中河南3427人,安徽、湖北、陕西、江西等4个省(市、区)100人(均为定向培养士官)。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2017年招生计划表。

  10、你院哪些专业报考有特殊要求?

  答:①我院对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入校后均按英语安排教学。

  ②鉴于对口行业对从业者的普遍要求,建议报考我院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限招男生,裸眼视力4.8以上(以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普通高考体检视力测试为准),无肢体残疾。

  11、你院“专升本”情况如何?

  答:凡正式取得我院学籍的学生均有升入本科学习的机会。我院学生的“专升本”考试按照河南省的政策,升入河南省的本科学校,在毕业当年的6月份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统招。我院在近几年的“专升本”考试中,录取比例在80%(录取人数占考试人数)以上。

  12、什么是士官定向培养生?

  士官定向培养生是指通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途径,经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选拔,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毕业后直接补充到部队相应专业技术士官岗位服役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也就是说,定向生在入学时就确定了毕业后要到部队以士官身份服役。目前定向生全部为专科(高职)学生。定向生完成2.5学年相应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后,于第3学年的12月份办理入伍实习手续,开始入伍服役。

  13、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是军事人才的组成部分,是部队作战训练、教育管理和武器装备操作使用、维护修理的重要骨干。士官的来源渠道包括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按照军衔等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并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分级服现役年限为:初级士官最高6年,中级士官最高8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按照军衔等级分为上等兵、列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照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

  14、直招士官入伍后首次授衔如何确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高职(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

  15、定向培养士官入伍是否享受学费资助?

  享受。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可以享受此项资助政策的高校学生包括两类:一是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二是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16、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直招士官的高校学生可在入伍时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在首页点击“直招士官报名”,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报名页面(已经注册的学生直接登录),点击左侧栏“直接招收士官”或“定向培养士官”按钮进入并填报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邮寄给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向原就读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二)学校相关部门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

  (三)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核实入伍情况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本人或委托人。

  (四)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因故丢失的可向入伍地县级征兵办补办)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五)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或委托人寄送的加盖学生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章《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