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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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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371-62111111

官方网址:http://www.zzdl.com/ http://zhaosheng.zzdl.com/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7-06-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987 收藏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办学(2017)295号文件精神,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内容,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62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新区商都大街东段1933号

  第十条 办学特点: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经过多年来的不断发展,学校已经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牢固确立了教学中心地位,建立了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体系,采取“教学做一体化”、“工学交替、顶岗实习、项目驱动等先进教学模式。”经过多年的努力,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副院长担任,凡属招生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

  第十二条 我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录取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实施网上远程录取,严格按照省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每位考生学费为6800元/年,艺术类考生学费为7600元/年。

  第十八条 学校奖、助、贷学金设置: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院提供的困难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十九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校外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新区商都大街东段1933号

  邮编:451450

  联系电话:(0371)62111111 6211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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