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5-20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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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二、院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68号
三、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性质:湖南省教育厅直属高等院校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学院概况: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系湖南省教育厅直属高等学校,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两校共建,资源共享。学院从80年代初期开始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教育,积累了丰富的高职高专教育办学经验。学院位于长沙芙蓉南路,毗邻湖南省政府和中南大学铁道校区,周边社会治安和人文条件好,学习氛围浓郁。学院内部环境优美,是湖南省“文明高校”和“园林式单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专职教师256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和高级职称的133人,占专职教师的52%;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96人,占专职教师的38%。学院教学设施设备完善,建有宽敞明亮的教学楼、图书馆、实训中心、实验室、办公楼和多功能的学生活动中心,建有省内高校一流的体育艺术馆、运动场和功能齐全的学生公寓、食堂等,为莘莘学子提供了求学深造的有利条件。
学院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理念,始终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际应用能力和发展创新能力,始终把教会学生做人与做事有机结合起来。
七、招生计划:
2010年我院招生计划为2470人,面向湖南、江西等8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八、招生对象:
招收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
九、录取原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布的当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实施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录取。
3、因计划和分数原因出现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填有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成绩投档,降分则执行各省高招有关照顾政策。
5、录取无外语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联考或其它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成绩达到省划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十、录取信息反馈:
1、发放录取通知书。
2、在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录取考生名单。
网址:(http://www.hnevc.com)
十一、三年制高职收费标准:(元/年)
1、学费: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620405 电子商务 3500
620505 物流管理 3500
640101 旅游管理 4200
640106 酒店管理 4200
620103 金融管理与实务 3500
620401 市场营销 3500
620501 工商企业管理 3500
620203 会计 3500
660108 商务英语 3200
660102 应用英语 3200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6000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4200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 4200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0
580103 数控技术 4200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4200
670101 艺术设计 6000
590222(湘) 数字媒体技术 5500
670201 表演艺术
(文化艺术主持方向) 7500
660112 文秘 3200
630301 药学 4200
注:如省物价局对各专业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以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最终收费依据。
2、住宿费: 500元-1000元不等。
十二、助学金
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每年下拨给学院的指标申报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助学金,额度按文件相关标准执行。
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另外,学校财政每年下拨一定数额的现金给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临时困难伙食补助,每年资金不等。
十三、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每年下拨给学院的指标申报国家奖学金,额度按文件相关标准执行。此外,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学院还专门另设了学校甲等和乙等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学校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学校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十四、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由学院和资助中心银行统一代为办理。
十五、勤工助学:
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由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并根据岗位发放相应的勤工助学酬金。
十六、毕业证书:
学生完成全部学业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即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并上报省教育厅进行电子注册,证书编号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
十七、毕业推荐:
学院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和学院推荐的模式。
十八、报名方式:
考生在高考志愿表中填写“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及相应的学院和专业代码。
十九、咨询联系办法:
1、免费咨询电话:800-849-0010
学院招生办电话:0731-82821057、82821952、82821953
传真:0731-85070882
2、学院各系咨询电话:
信息技术系:0731-82821943
机电工程系:0731-82821028
商 贸 系:0731-82821723
人文艺术系:0731-82822568
应用英语系:0731-82822589
3、招生办E-mail: hnevczsb@126.com
4、招生监督电话:0731-82821717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二0一0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