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82.4万平方米(约合1235.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2平方米;师生比15.6;专任教师90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254.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240.2元;图书140.9万册,生均图书90.6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艺术类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无预留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的分配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艺术类专业语种不限。
3.艺术类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设置情况如下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 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文史 |
艺术学 |
9000 |
2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文史 |
艺术学 |
9000 |
3 |
130504 |
产品设计 |
4年 |
文史 |
艺术学 |
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