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院概况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司法类警察高等院校,办学规格为高等职业教育大学专科层次。学院主要为监狱、劳教机关和公安监所管理部门培养输送具备一定法律素养和警察技能的适应执法、管理需要的应用型职业警官,同时也为其他社会用人单位培养合格的高等法律专门人才。建校29年来,学院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警”的指导思想,围绕“立足云南、面向西南、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办学目标,秉承“以生为本,以师强校”的办学理念,不断提升办学的质量和效果,已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10000余名,培训在职警察近20000余人次,为云南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学院坚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和 “六不准”的规定,不断规范招生录取行为,使生源质量不断提高。
学院坐落于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毗邻规划建设中的新昆明国际机场,校园绿树环绕、环境优美。校内生活和学习设施齐全,拥有心理测量技术、毒品生化和刑侦实验室、藏书丰富的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以及田径运动场和射击场。目前学院有来自全国6个省区的在校学生2100余人,教职员工202人,其中副教授以上35人,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教师37人。
学院下设刑事司法、警察管理及应用法律三个系,目前开设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侦查、法律事务、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治技术、涉毒人员矫治等六个专业。在对学生按照不同系别和专业进行系统科学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同时,为适应执法岗位需求,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院把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警察体育等技能训练纳入教学计划,作为必修课程组织教学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分别发给专业技能证书。学院还积极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法院法警队等执法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开展合作,构建实验实训基地,组织学生前往见习、实习,逐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热忱欢迎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我院!
招生计划
今年共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800人。其中高职大专生750人,学制三年。招生专业为:刑事执行(监狱管理方向)、侦查(侦查保卫方向)、法律事务、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涉毒人员矫治。招生区域为:云南、四川、广西、安徽、吉林等五省(区),详细计划见相应省(区)招生报。另招收专科少数民族预科生50人,仅面向云南省内招生。分专业生源计划详见各省(区)招生报。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全国招生计划一览表
科类 | 合计 | 云南 | 吉林 | 安徽 | 广西 | 四川 | 学费元/年 | |
总计 | 800 | 644 | 10 | 10 | 30 | 10 | ||
侦查(侦查保卫方向) | 文科 | 50 | 45 | 5000 | ||||
侦查(侦查保卫方向) | 理科 | 100 | 95 | |||||
法律事务 | 文科 | 150 | 131 | 3 | 3 | 5 | 3 | |
法律事务 | 理科 | 50 | 34 | 2 | 2 | 5 | 2 | |
刑事执行(监狱管理方向) | 文科 | 75 | 70 | |||||
刑事执行(监狱管理方向) | 理科 | 75 | 70 | |||||
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 文科 | 100 | 84 | 2 | 2 | 5 | 2 | |
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 理科 | 50 | 31 | 3 | 3 | 5 | 3 | |
涉毒人员矫治 | 文科 | 25 | 17 | 5 | ||||
涉毒人员矫治 | 理科 | 75 | 67 | 5 | ||||
少数民族预科 | 文科 | 25 | 25 | 1400 | ||||
少数民族预科 | 理科 | 25 | 25 |
(以上所有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5%)
专业介绍
刑事执行(监狱管理方向)
本专业为监狱及其他监管场所培养输送熟练掌握法律基本原理,熟悉监狱管理事务,掌握教育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和方法,具有组织指挥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够胜任狱政管理、罪犯教育等实际工作的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能够胜任监狱基层行刑工作各岗位,也能基本适应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社区矫正等管理与矫正相关岗位。
主要课程设置:监狱学基础理论、监狱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犯罪学、罪犯心理学、罪犯教育学、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学、刑事技术、监狱执法文书、罪犯心理矫治技术、法律逻辑、监所突发事件处置、警察体育、刑事司法实务等专业课。
侦查(侦查保卫方向)
本专业为监狱、公安、检察及其他政法部门和社会单位培养输送熟练掌握法律基本原理,具有一定的侦查保卫的理论知识,能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策略、方法及手段,具备侦查保卫业务能力的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适合从事监狱、公安、检察及其他政法部门的侦查工作,也能够胜任企事业、金融机构的保卫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刑事侦查学、侦查心理学、警察行政法、侦查策略与措施、保卫学、现场勘查、刑事技术、警察体育等专业课。
法律事务
本专业为政法部门及社会单位培养熟练掌握法律基本原理,掌握运用法律手段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解决各种法律纠纷的基本方法,适应司法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职业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适合从事法院和检察院法警执法、行政执法、企事业法律事务和社区法律服务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婚姻继承法、法律逻辑、司法文书、警察体育、审判实务等专业课。
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本专业主要为监狱、劳教所等司法机关培养和输送有较高法律素养,具备劳教、监狱业务基本知识,以及心理矫治和心理咨询等技能的应用性高等职业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适合从事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岗位,也能基本适应公安机关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岗位和社区矫正类岗位。
主要课程设置: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狱政管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普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测量与评价、犯罪心理学、司法精神病学、心理咨询与治疗、罪犯与劳教人员心理与行为矫治技术、警察体育等专业课。
涉毒人员矫治
本专业主要为监狱、劳教所、戒毒机构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具备劳教、监狱业务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毒品罪犯矫治方法和技能的应用性职业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适合从事监狱、劳教所、禁毒和戒毒机构的教育、矫治工作岗位。
主要课程设置: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狱政管理学、劳教学基础、毒品知识概述、吸毒及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教程、戒毒与康复治疗教程、禁毒教程、涉毒人员心理学、毒品化验与识别、涉毒人员心理与行为矫治技术、警察体育等专业课。
招生对象
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
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
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奋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曾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的;
4、曾受过开除学籍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道德败坏,品质恶劣,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的;
8、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的活动,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9、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10、其他原因不适于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的。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生不低于168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
2、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形匀称,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cm)-110]的25%。
3、视力: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含4.6)以上,无色盲、色弱。
4、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5、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胎记各种疤麻),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疤痕、胎记;嗅觉不迟钝,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足,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6、无传染病,肝功化验各项指标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招生程序与办法
一、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取得高考考试报考资格,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二、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我院志愿和专业代码。云南省内符合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条件的考生,须在相应批次填报预科志愿。
三、凡填报了我院志愿的云南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1、考生须在面试前,到我院网站(www.yncpu.net)下载《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政审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审核、盖章,面试时将此表交给我院招生人员。
2、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在2009年7月5日——10日期间,面试地点设在昆明和部分地(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当地招办和有关媒体的通知,我院也将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电话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
3、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体检结论通知”(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过相关单位或部门公章的政审表、1张半寸照片等材料。
4、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男)、俯卧撑(男)、800米(女)、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
四、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对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考试成绩达到当地招办规定的该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坚持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报考类别,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男女生比例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省招办统一投档,学院择优录取。
五、学院对高中考生实行文理兼收。根据国家对警察院校招生男女比例的限制和将来执法岗位的特殊要求,我院所有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5%。
六、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当地招办的规定办理好档案转移手续,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七、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有关说明
一、学生学完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大专毕业证书。
二、学生在校期间,着人民警察制服,佩戴警校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和奖、助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贫困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学费标准:高职大专50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班1400元/年。
四、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下,实行自主选择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就业。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 邮政编码:650211
学院网址:www.yncpu.net
咨询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就办
电话:(0871)7337161 7337048 3854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