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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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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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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6-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560 收藏

一、学校概况

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学校国标代码:13053,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是全国首批成立的电力类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隶属中国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是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下属唯一的高职院校。学校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红枫湖。

办学理念:学院以创建“植根电网,特色鲜明”的电力高职院校为目标,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的,秉承“大气致远,传承光明”的校训,坚持以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为先导,以教学改革为动力,以专业和课程建设为重点,注重教育创新,注重提高教学质量,坚持教育质量为第一生命线,努力打造“植根行业,工学结合”的办学特色。同时,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内外先进职教理念,形成了“理实一体、注重能力”的教学模式。

教学设施:学院依托南方电网公司和贵州电网公司的资源与技术优势,不断完善教学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学院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5000余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34万余册。按照“与生产现场技术同步,并适度超前”的原则,学院建设了 220kV教学实训变电站、各电压等级变电仿真装置、区域变电调度仿真系统、配网仿真系统、各种类型和容量的火电仿真系统、带电作业培训装置等设施,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技能教学网络,为培养高素质电力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实训环境,让学生感受到与现场一致的电力生产氛围。实践教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强化了对学生技能的培养,使学生职业能力得到了提高,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院设有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具有100个行业特有工种初、中、高级鉴定资格,实现了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办学模式。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209人,其中专任教师121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副高职称81人,博士生1人,研究生22人,本科109人,专业课教师都达到了“双师型”的要求。

招生就业:学院立足贵州,面向广东、云南、广西、海南、山东、湖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招生。每年都有许多发供电企业和电力相关企业来校招聘毕业生,近年来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2.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3.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和信访办公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招生计划

我院今年招生人数为800人,分专业计划详见2015年各省、市(区)高考招生目录。

四、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2.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录取学生。

3.学校以各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含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外语无语种要求,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6.由于《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较高,该专业只录取有本专业志愿的考生。

五、对考生体检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限招色盲、色弱考生。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2.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

(4)学校按照省的相关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自定。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及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八、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851)85692227 85692230 85692240 82554905(传真)

网址:http://www.csgedu.cn

邮编:55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