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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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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医药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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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医专招生就业处职能职责

时间: 2019-11-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533 收藏

乌兰察布医专招生就业处职能职责

乌兰察布医专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全日制普通专科、 五年制高职 招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招生、就业方针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学校具体的招生、就业工作方案。

二、了解并掌握人才需求,负责编制、拟定各种层次学生招生计划。

三、落实招生计划,建立招生网络,调查研究并拟定当年招生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招生录取现场管理。

五、负责协调、指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完成新生基本情况的统计录入工作。

六、协助教务处、学生处和各系部做好迎新生工作。

七、落实校内外招生工作的业务培训及与兄弟院校的经验交流。

八、负责起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规章制度。

九、组织指导学校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引导毕业生主动适应社会,正确选择职业,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毕业生就业打好基础。

十、向社会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资源信息,包括学校专业设置、生源情况等。

十一、编制、审核、报批、执行毕业生就业计划。

十二、做好毕业生派遣的各项工作。

十三、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广泛收集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

十四、负责组织各种类型的招聘会。

十五、参加上级主管或有关部门组织的招生、就业工作研讨会、座谈会、调查研究等。

十六、做好每年招生与就业的工作总结。

十七、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