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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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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艺术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411-39256115,0411-39256116

官方网址:http://www.dac.edu.cn/ http://zsgzc.dac.edu.cn/

大连艺术学院 201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测试招生简介

时间: 2013-12-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840 收藏

  大连艺术学院始建于2000年。2009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代码13599),是纳入国家招生计划,从事高等艺术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坐落于素有“浪漫之都”美誉的北方名城大连,校址位于东北地区最具经济活力的大连开发区。下设音乐学院、传媒学院、影视学院、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7个二级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部。学院已整体搬迁至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在国内艺术院校中堪称一流的新校区。

  学院拥有一批以特聘教授、学科专业带头人为中坚,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670余人的专任教师队伍。聘任著名作曲家高大林,著名大提琴演奏家蒋力行,原国家交响乐团低音提琴首席王笑然,国家交响乐团歌唱家胡波,国家交响乐团中提琴首席朱炜,国家一级演员、长影演员剧团团长宫喜斌,国家一级演员、编导王小颖,大连市油画家协会主席项诚学等人为学院教授。聘请徐沛东、鲍国安、滕矢初等文艺界名师为学院客座教授。学院推行开放的办学模式,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交流讲学,如世界著名钢琴大师罗美尼·韦勒、吉它大师拉法谢诺、巴比奴、长笛大师诺瓦、低音提琴演奏家丹尼雷·巴杜来、著名画家萨瓦多里等。

  近年来,学院获批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和校级优秀教学团队10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41项;获国家级艺术展演单项奖6项,并被授予最佳组织奖;获国家级科研立项2项,省级科研立项37项,省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13项;出版著作27部,主编教材1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国家级奖励3篇,省级奖励40余篇,各类艺术作品获奖400余项。

  学院师生还多次在国内外比赛和展演中屡创佳绩。学院原创作品《赶海乐》在第九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中获表演二等奖、剧目三等奖。原创作品《戏梦人生》在第十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中获表演二等奖和原创教学剧目二等奖,在辽宁省“荷花杯”舞蹈大赛中获金奖第一名。学院原创清唱剧《汤若望》音乐会在国家大剧院世界首演中反响热烈,在大连市第五届“新人新剧目”展演中获最高荣誉——优秀剧目奖。

  男生合唱团在第8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中获得银奖,在福州和台湾新竹分获第3届、第4届海峡两岸合唱节“金茉莉”奖(金奖),在第14届CCTV青歌赛上进入决赛获第13名;民族室内乐团在白俄罗斯举办的国际民族音乐节上获团体和个人4项金奖;学院原创肢体话剧《杨门女将》在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上获得优秀组织奖、优秀剧目奖和专业组唯一的优秀导演奖。

  学院在辽宁省第3届大学生展演活动中获3个一等奖;在第3届、第4届“神州唱响”全国高校声乐展演中获美声、民族、通俗组4个银奖和3个铜奖;在辽宁省高校民族器乐展演中获3个金奖、3个银奖和团体第一名;在2011年全国啦啦操联赛总决赛中获团体一等奖。学院学生在第1届、第2届全国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中获服装设计、服装表演和化妆造型比赛15项大奖;音乐学院学生莫龙丹在2010年“花儿朵朵”电视大赛上获全国总冠军。在教育部和文化部共同主办的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的比赛中,我院吴雯同学获中国舞表演一等奖,吕冰竹同学和赵悦吉同学分别获得中国舞表演和声乐演唱三等奖。2013年9月在辽宁省第四届大学生戏剧节上,影视学院作品《党的儿女》荣获剧目一等奖、《我亲爱的爸爸》和《为爱放手》荣获短剧二等奖。在辽宁省教育厅主办的2013年辽宁省本科大学生计算机设计比赛中,《反正乐下水世界历险记》荣获动画类一等奖、《水源》荣获图形图像类二等奖、《牧羊曲》荣获音乐类三等奖。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本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舞蹈表演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舞蹈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65cm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82cm以上)。

  4.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5.有突出成绩或其他特殊才能者,经研究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6.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二、本科艺术类专业介绍

  1.音乐表演

  设有流行音乐、声乐演唱、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4个专业方向。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本专业方向培养能在流行音乐相关行业中从事流行音乐表演、教学及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流行声乐专业课、流行器乐专业课、流行音乐鉴赏、录音实践、器乐合奏、现代舞与爵士舞、音响导演与录音技术、配器与编曲、音乐制作等。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本专业方向培养能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声乐演唱和艺术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声乐演唱专业课、表演、歌唱语言、重唱、合唱与指挥基础、钢琴集体课、钢琴伴奏艺术、声乐教学法、艺术指导、演出策划等。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本专业方向培养能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乐器演奏、教学和艺术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器乐演奏专业课、器乐小组课、合奏课、第二乐器技能演奏、器乐教学法、演出策划、中外音乐鉴赏、曲式与作品分析等。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本专业方向培养能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音乐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键盘乐器演奏、伴奏和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键盘乐器演奏专业课、钢琴伴奏艺术、钢琴艺术史、钢琴文献鉴赏、钢琴重奏与协奏、钢琴教学法、音乐与动作、合唱与指挥基础等。

  2.音乐学

  本专业培养能在中小学、音乐教育机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音乐与动作、合唱与指挥基础、柯达依体系的视唱练耳、弹唱、钢琴伴奏艺术、音乐教学法、音乐教育心理学基础等。

  3.舞蹈表演

  本专业培养能在各类院校、文艺团体、文化事业单位从事舞蹈表演、创编、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素质技巧、身韵、中外舞蹈史、舞蹈概论、舞蹈编导、剧目排练、舞蹈教法等。

  4.舞蹈编导

  本专业培养能在文艺团体、学校、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舞剧编导及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舞蹈编导学、舞蹈编导技法、舞蹈基本功训练、舞蹈组合训练、舞蹈作品编创、舞蹈剧目分析、舞蹈创作实习、现代舞专业基础课程、舞蹈教法等。

  5.表演

  设有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2个专业方向。

  表演(影视表演):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影视表演基本理论和塑造完整人物形象的技能,具备一定表演教学能力,能在专业的文艺团体、大中专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表演、群众文化艺术推广、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表演、台词、形体、声乐、影视综合知识、化妆、影片赏析、艺术概论、戏剧影视文学、中外戏剧史等。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本专业方向培养从事服装表演模特、平面广告模特、服装设计师、化妆师、服装编导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形体训练、服装表演、服装设计、整体形象设计、服装编导与制作、立体裁剪、时装媒体策划与推广等。

  6.广播电视编导

  本专业培养能在广播电视系统和文化宣传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电视节目制作、新闻采访写作、文案写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听语言、影视导演基础、电视节目策划、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包装、影视动画制作、文案写作、剧本写作、摄影摄像技术、灯光基础、纪录片理论与创作等。

  7.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专业培养能在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及文化传媒集团等相关单位从事新闻播音、节目主持、现场报道、体育评论解说、节目制作、影视配音及播音主持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播音主持概论、节目主持人概论、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即兴口语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新闻采访与写作、电视节目制作、非线性编辑、非节目主持艺术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韩语节目主持):本专业方向培养能在广播电视台及其他单位熟练运用韩语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节目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基础韩语、综合韩语、韩语视听说、非线性编辑、韩语采访与写作实训、韩语播音与主持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日语节目主持):本专业方向培养能在广播电视台及其他单位熟练运用日语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节目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 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基础日语、综合日语、日语视听说、非线性编辑、日语采访与写作实训、日语播音与主持等。

  8.动画

  本专业培养能在动画制作、网络游戏开发、影视广告等行业中从事动漫相关技术型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动画概论、动画造型设计、动画速写、风景写生、动画场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动画导演基础、摄影、卡通雕塑、漫画基础、定格动画、网络动画、动画短片实践、影视后期等。

  9.美术学

  本专业培养能从事美术学领域的艺术创作、美术评论、艺术编辑、艺术管理,以及能够在文博、美术史论、美术教育领域进行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中外现当代美术思潮、西方现代设计史、中国工艺美术史、美学原理、专题写作、教育心理学、中小学美术教学法、素描、色彩、速写、油画、国画、风景写生等。

  10.绘画

  本专业培养能在与油画相关行业从事教学、油画创作、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人物肖像、人体、静物、临摹、综合材料、风景写生等。

  11.雕塑

  本专业培养能在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中从事雕塑创作、设计或制作、加工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泥塑基础、装饰基础、立体构成、装饰雕塑、雕塑基础造型、应用装饰雕塑、雕塑材料工艺等。

  12.中国画

  本专业培养能在与中国画相关行业从事创作、教学、制作以及设计、编辑、文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色彩、花鸟、山水、人物、书法基础、篆刻等。

  13.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培养能从事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品牌形象设计等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标志设计、版式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动态界面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项目课题设计等。

  14.环境设计

  本专业培养能从事环境艺术的表达和方案设计、施工制图或施工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设计概论、空间构成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基础、工程测绘制图、效果图表现、居住空间设计、商业室内设计、植物配置与应用、景观设计与实训、展示空间设计等。

  15.产品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设计、制作主题系列小型产品、电器产品和家具产品设计的能力,能适应产品行业设计制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形态设计基础、产品造型材料与工艺、电器产品造型设计、工业产品概念设计、家具设计、展示陈列产品设计、小型产品项目设计、小型交通工具设计等。

  16.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理论知识,具有较强实践技能,能在服装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立体裁剪、服装与服饰制图、服装与服饰工艺学、服装CAD、服装与服饰陈列设计、服装与服饰时尚买手等。

  17.工艺美术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一定工艺美术基本理论,对材料、工艺有一定的了解,学会传统工艺美术品制作及现代工艺美术品设计、制作的基本技能,具备独立设计、制作主题系列工艺美术装饰品、纪念品和首饰的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传统工艺品制作、纤维艺术、髹漆工艺、皮革工艺品设计与制作、金属工艺、首饰设计与制作、陶艺工艺品设计、纪念品开发与设计、实用装饰品设计等。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有计划的省份招生。

  四、艺术类考生专业报名与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报考专业)。

  对我院未设立考点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联)考专业加试成绩。

  本校考点报名时间:3月 3日至 3月 4日

  本校考点考试时间:3月 5日(除钢琴外的乐器自备)

  本校报名考试地点:大连艺术学院(大连开发区同汇路19号)

  备注:2014年学院除个别特殊省份外,不再发放专业加试合格证,考生请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学院网站直接查询和打印考试成绩。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本科艺术类学生16000元/年,普通类学生13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左右,具体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校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学费、住宿费、退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当年物价部门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七、本科艺术类录取办法说明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

  1.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2、美术类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动画专业、美术学专业按照综合分1(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4.外语单科成绩:除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外,其它专业要求不低于50分(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八、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1.本科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取得以下规定名次的新生可向学院申请新生奖学金。

  2.凡上述专业或专业方向的考生,属于省统(联)考的,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5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5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6-1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3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11-2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2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21-3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1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3.凡上述专业或专业方向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专业加试的,其加试成绩排到参加我院专业加试所有考生前3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叁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4.以上专业或专业方向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试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新校区电话:0411-39256115 39256116

  老校区电话:0411-87614578 87627868

  传真:0411-39256123(新校区) 87613295(老校区)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开发区同汇路19号

  邮编:116600

  网址:http://www.da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