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福建
院校对比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13957979992,0579-82291190

官方网址:http://www.zjxz.edu.cn/ http://xzzs.zjxz.edu.cn/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1-05-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782 收藏

  一、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二、学校代码:13276 浙江省代码:0093

  三、校 址:金华市二环北路3366号(浙江师范大学西区)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

  (三)外语语种不限。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六) 专业录取规则:

  1. 文、理科专业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 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

  (1)英语专业复合班: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且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复合班: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且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3)汉语言文学专业复合班、法学专业复合班: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4)旅游管理专业复合班: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5)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6)日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7)金融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8)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3. 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第二批分数线文科45分、理科50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1个专业志愿。

  4. 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第二批分数线文科35分、理科30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3个专业志愿中的1个(英语专业复合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复合班、汉语言专业复合班、法学专业复合班除外)。

  5. 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的进档考生,某单科成绩特别优秀且第1专业志愿报考以下专业者,可优先录取:

  英语单科成绩≥135分者,可优先录取在英语专业;数学单科成绩≥135分者,可优先录取在金融学专业。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6. 新生入学后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任选专业。

  7. 艺术类专业:我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的美术统考成绩。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按高考总分750分计)×50%+专业成绩(按满分100分计)×7.5×50%。

  8.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9.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英语

  10. 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按培养成本收费,考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艺术类专业19000元/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专业17500元/年,其它专业16000元/年。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通讯地址:金华市二环北路3366号 邮 编:321004

  2. 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579-82293111,82282245

  传 真:0579-82293161,82282335

  4. 学校网址:http://xz.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xz.zjnu.edu.cn/zs

  十、其 他: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