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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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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省内文、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专业填报要点

时间: 2013-07-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751 收藏

    我校2013年有10个农科专业与专业方向(省内考生免收学费)和7个涉农定向招生专业的均安排在浙江文、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为便于考生和家长填报相关专业,我们梳理了以下高考志愿填报要点:

    ■院校代码、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我校10个农科专业和专业方向(省内考生免收学费)的院校代码为0011,共安排招生计划271人;对于填报农学、林学、林学(森林保护学)、茶学、园艺、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10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的省内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我校省内定向招生的7个专业的院校代码为0211,涉及9个地市32个县(市、区),共安排定向招生计划135人。在去年农学、植物保护、食品质量与安全、动物医学4个专业定向招生的基础上,新增了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3个定向招生专业,其中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文理兼招,其他6个专业均只招理科生。定向招生(招聘)基本程序为:⑴符合户籍等报考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⑵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农业局,由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⑶对体检合格考生,由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等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公示。⑷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在填报时,考生和家长要注意处理好省内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之间的顺序关系,以顺利被我校有关专业录取。有关招生计划详情请参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四)——2013年第一批至第三批招生计划(理科)》与《普通高校招生(四)——2013年第一批至第三批招生计划(文科)》书中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部分。

    ■志愿设置

根据《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省内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为传统志愿。文理科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设置5个院校传统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而各批平行志愿、征求志愿等均设置A、B、C、D、E五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建议各位考生及家长在选择安排好专业志愿顺序的基础上,选择专业服从调剂,以增加被我校录取机会。

    ■填报时间

   请省内考生在7月16日二批分数线公布后的次日(7月17日一天)网上填报上述提前录取专业与专业方向。按照录取工作有关规定,考生填报上述提前录取专业和专业方向,若未被录取也不影响之后的第二批次录取,相当于多了一次录取机会。当然,考生及家长要结合自身分数情况、专业兴趣及职业发展等因素合理报考。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开展2013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3〕15号)指出,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农业部门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由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各地签订的协议执行。

    列入浙江二批提前录取批次招生的我校涉农专业符合我国与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代表了学校办学特色,相关专业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实验设备先进,专业特色显著,就业与深造前景看好。其中林学、园艺为国家级特色本科专业,也是省级重点本科专业和优势专业,植物保护、农林经济管理为省级重点建设本科专业。同时,相关专业学生具有较多机会攻读我校相关学科硕士或博士学位以继续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