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0〕478 号)及《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0〕55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原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在川招生代码:5724。
三、办学性质:
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四、办学层次:
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
五、办学类型:
全日制应用型民办本科院校
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且满足本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规定的第三类退役军人,第四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物业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酒店管理、市场营销,具体如下:
招生对象 | 专业 | 专业代号 | 就读地点 | |
退役军人 | 物业管理 | T1 | 宜宾校区 |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T2 | 宜宾校区 | ||
酒店管理 | T3 | 宜宾校区 | ||
市场营销 | T4 | 成都校区 | ||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 物业管理 | X1 | 宜宾校区 |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X2 | 宜宾校区 | ||
酒店管理 | X3 | 宜宾校区 | ||
市场营销 | X4 | 成都校区 |
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2020年11月27日8:30-17:30凡报考我院考生须来校参加考试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我院招生考试。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8:30-17:30
考试地点: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成都校区(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广场路北二段60号),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素养、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潜质与职业倾向、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等总分350分。
测试项目 | 主要内容 | 分值 |
项目一 | 综合素质,包括包括言行举止、仪表仪态、道德修养、心理素质与随机反应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 200 |
项目二 | 专业潜质与职业倾向、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包括对专业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学习能力、专业相关基础知识掌握能力、专业发展相关基础能力等。 | 150 |
八、成绩查询
考生于12月5日登陆我院官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本人持《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高职扩招查分申请书》、《准考证》在12月5日9:00-17:00至学院教务处(行政楼401办公室)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也不受理电话复查。
九、录取规则
(一)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我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采用“按第三类退役军人和第四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两类分别划线、各类别分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分类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考试项目第二项、第一项顺序的单项成绩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如果所报考类别中,不超出专业计划数、且专业录取不平衡时,学院可以决定对报名勾选“服从校内专业调配”的控制线上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院审核通过,可申请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向我院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院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广场路北二段60号;宜宾校区:宜宾市南溪区凤凰大道18号。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一)采取弹性学制培养,修业年限为3-5年(含休学)。教学方式采用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多样化、人性化的课程考核形式,采用网络学习与线下教学相结合、集中授课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校内理论学习与校外企业实践学习相结合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
(二)教学总学时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总学时≥2500学时。
十二、收费标准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人/年。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
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本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院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招生工作处
(二)学校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广场路北二段60号
宜宾校区:宜宾市南溪区凤凰大道18号
(三)咨询电话:(028)87979220、87979300、87979000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87979006
(五)学校网址:http://www.yxh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