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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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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9-2872066,0539-2872077

官方网址:http://www.lyvc.edu.cn/ http://zsjy.lyvc.edu.cn/

临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6-05-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056 收藏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临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四条 学院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临沂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95

  学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7601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2008年3月25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批准文号为鲁政字[2008]78号),2008年4月8日在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五条 办学基本条件

  1. 地理环境

  学院坐落在现代商贸物流城、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

  2. 办学设施

  学院占地面积 511亩,建筑总面积15.9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89亿元,馆藏图书31.8万余册,电子图书1000GB,仪器设备总值3383多万元。建有商贸物流、财务会计、电气自动化、建筑工程与管理、机械装备、餐饮旅游等8大类实训中心、71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拥有五轴联动加工中心、数控铣床、车削中心等先进实训设备3955台套,可开展230个实习实训项目和3大类19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拥有先进的多媒体教室、视听阅览室、多功能语音室、网络直播课堂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建有标准塑胶跑道、足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和体育馆等现代化体育设施。校内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文体活动纷呈,成才氛围浓厚,是莘莘学子求知成才的理想园地。

  3. 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一支以国家、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为骨干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职工54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58人,省、市首席技师3人,“双师型”教师130人,校外兼职教师93人。拥有省市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省、市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20余人,振兴沂蒙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国家、省、市级劳动模范3人。

  4. 院系设置

  学院设有会计金融系、商贸物流系、工程系、文法系、建筑工程系等五个系。

  5. 办学理念

  学院秉承“厚德强技、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贯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育人思想,办学特色鲜明,以市场需求和毕业生就业为指导,以提高学生就业能力为目标,注重专业理论教学的同时,突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

  6. 招生就业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就业工作,成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招生就业工作,新生报到率85%以上。学院积极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与远通集团、北京天安瑞嘉酒店、蓝海国际大酒店、正科集团、中瑞电子、山东佳乐电雕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青岛海信、鲁商集团、立晨物流集团、经信物流集团、山东临工、新华印刷物流公司、鲁南制药集团、华盛中天集团、沂州水泥集团、华盛江泉集团等百余家大型企业建立了人才培养合作关系,每年组织4次以上校园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临沂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临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临沂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临沂职业学院纪检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要求。

  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学后小语种不能组班的改为英语。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方式:

  1.录取批次:专科批。

  2.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采取按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3.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邮寄给考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

  各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院设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机电设备安装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国际商务、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旅游管理、音乐表演、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等二十八个专业,层次均为高职(专科),学制均为三年。

  其中,会计电算化是省级特色专业;会计电算化、工程造价是中央财政重点扶持专业。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详见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或查询学院网站:www.lyzyxy.com。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费,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年,文法财经类专业学费:4800元/年。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个人申请,经考察核实后,按国家规定可给予助学金或学费减免、一次性困难补助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困政策,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救助奖励。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临沂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lyzyxy.com

  联系电话:0539-2872066 2872051

  传 真:0539-2872069

  电子邮件:lyzyxyzsb@163.com

  学院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