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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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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12-82190377,0512-82190399,18896830132,1889683013

官方网址:http://tec.suda.edu.cn/ http://tec.suda.edu.cn/zs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省内)

时间: 2017-06-0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211 收藏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58300000031号

  收费许可证号:05004806200

  学校代码:1834/1877 (国标13984)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四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出国学制四年,第四学年起可赴美国学习两年)

  七、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在江苏省内招生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选修测试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等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八、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2、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语言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3、报考本院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艺术类: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的测试并取得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三门方可填报院校志愿;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外,其它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均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九、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3、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4、普通类录取方法本着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安排录取,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B+C、BC、CC,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如再相同,参考考生的英语成绩排序。

  5、普通类进档后专业安排时采用 “等级加分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按等级进行加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加分后进行排序安排专业。等级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加分。

  6、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并取得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三门。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如再相同,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指标,择优录取。

  7、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8、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一、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我校1%预留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十二、收费标准和资助措施: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我院公布的各专业的学费均为每学年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结算。

  2、代收费:教材费、新生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收费在学生入学时预收,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住宿费和住宿条件:

  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住宿条件:实行公寓化管理,学生公寓4人/间,全部朝南,均为下铺,配有电话、独立洗漱间、阳台、有线电视、空调等,条件较好,设施完备。

  4、资助措施:

  对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学院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建立“奖、勤、助、贷、补”等五大措施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考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三、证书类别及颁发:

  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经申请可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按规定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并达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国外合作院校学位证书。

  十四、其他

  1、本章程适用于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本科对江苏省内招生;

  2、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五、招生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3984(国标)

  学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215325

  联系电话:0512-82190399、0512-82190377、18896830132、18896830133、 18896830131

  传 真:0512-82094905

  咨 询 QQ: 800030620

  学院官方网站:http://tec.suda.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tec.suda.edu.cn/zs

  电子邮件: sdy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