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先行区的温州市。学校已有90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
学校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一大门类。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生态学为“省市共建”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气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态学、土木工程等9个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课程29门,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师范专业认证9个。学校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82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中国专利金奖,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学费按浙价费【2014】240号和浙发改价格【2020】263号文件收取。我校目前实施学分制收费。 |
2 |
舞蹈教育(师范) |
本科 |
四年 |
9000 |
2.招生计划
序号 |
省份 |
计划数 |
音乐学(师范) |
舞蹈教育(师范) |
1 |
浙江省 |
34 |
23 |
2 |
江苏省 |
8 |
/ |
3 |
湖南省 |
7 |
8 |
4 |
河南省 |
10 |
3 |
5 |
安徽省 |
10 |
8 |
6 |
江西省 |
8 |
8 |
7 |
河北省 |
6 |
/ |
8 |
湖北省 |
7 |
/ |
9 |
四川省 |
10 |
/ |
总计 |
100 |
50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形式和条件
(一)我校音乐学(师范)和舞蹈教育(师范)专业考试均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
(二)我校器乐课程包括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笙、柳琴、中阮、打击乐、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考生如对器乐种类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慎重报考。
三、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生源省的艺术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3.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一)综合分折算方式如下:
音乐学(师范):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750分制计)×50%。
舞蹈教育(师范):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4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750分制计)×60%。
(二)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我校要求浙江省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其他省考生达到5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四、音乐学院及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97年的温州师范学院音乐系,拥有二十多年办学历史。现有教职工78人,专任教师64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7人,博士2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3人,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2人获中国音乐金钟奖,1人获中国舞蹈荷花奖,1人获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获首届浙江音乐奖艺术“成就奖”,1人获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1人获浙江省万名好党员,另有多人入选温州市杰出人才、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温州市551人才、获温州市优秀教师、温州音乐奖“艺术成就奖”等荣誉。全日制在校生767人,其中本科生(含专升本)639人,研究生128人。学院下设音乐理论、声乐、钢琴、舞蹈器乐等4个系和国际化教育办公室、继续教育中心、青年艺术剧院等机构,建有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管乐团、舞蹈团等高水平艺术实践团体。
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招收“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和“艺术硕士”(MFA)、“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018年与韩国全南大学联合培养博士项目“音乐学”博士点开始招生。设有音乐学(师范)本科、舞蹈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招收音乐学(师范)专升本。其中音乐学(师范)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术积淀深厚,学科特色鲜明,在全国具有广泛的美誉度。据《中国研究生教育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2018-2019》统计,温州大学“音乐与舞蹈学”全国排名第6,位居前7%。《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温州大学“音乐与舞蹈学”2018年—2022年连续五年全国排名位居前20%。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资源丰富。拥有近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音乐楼,内含3个大型舞蹈房、1个功能齐全的音乐厅、1个数字音乐教室、1个录音棚、2个数码钢琴教室和280间琴房。
在学校“以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地方、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的指导下,学院坚持科研、教学、展演三位并举,积极打造“三个课堂”(即常规教学的第一课堂,艺术实践的第二课堂,服务地方的第三课堂)相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学生在全国、省、市等各项赛事中斩获佳绩,合唱团参加世界合唱锦标赛荣获金奖、中国合唱节比赛荣获金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荣获专业组一等奖,民乐团参加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荣获专业组一等奖、学生获省大学生艺术节专业组校园十佳歌手奖、省师范技能大赛一等奖等殊荣。音乐学(师范)专业被评为温州大学最具竞争力专业,就业率与考研升学率等指标位全省前列,为社会各单位、部门与学校输送了大量优秀的人才。
(二)音乐学(师范)专业简介
本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养的学生参加浙江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创四连冠的佳绩,获奖率列全省第一;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佳绩。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合唱与指挥、歌曲作法、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学校音乐教学导论与教材教法、外国民族音乐、钢琴即兴伴奏、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等。
(三)舞蹈教育(师范)专业简介
舞蹈教育(师范)专业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旨在培养适应新时代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具有扎实的舞蹈学科知识、突出的教育教学能力,具备学习与反思、沟通与合作、教研与创新能力,能够在中小学从事舞蹈教学与教研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院已培养了十三届音乐表演(舞蹈方向)本科生,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舞蹈教学、表演等方面的人才。主要课程:中国舞蹈史、西方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赏析、中国古典舞基础训练、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单元训练、舞蹈基本技术与技巧训练、浙南民间舞蹈研习、现当代舞技术、独舞编舞技法、双人、三人舞编舞技法、舞蹈剧目编创。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招生咨询电话:0577-86680800
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6598028
招生咨询QQ群:488041341(浙江省)、909377459(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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