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测试成绩已经揭晓,即日起,可登录温州大学“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成绩(http://swyt.wzu.edu.cn:8088/apply/main.jsp)。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查询。
今年我校“三位一体”计划招生360人,按照按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招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温州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经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按非师范类、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1:7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最终确定1921名考生获得入围资格。
具体情况如下表:
报考类别 |
计划数 |
入围人数 |
综合测试成绩 |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最低分 |
|||
非师范类 |
248 |
1276 |
95.67 |
85.91 |
64.00 |
师范类 |
112 |
645 |
96.00 |
86.28 |
69.67 |
现将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公示(附件1,按组别和姓氏首字母排序)
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期为即日起至5月9日,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577-86680800。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6598028,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3年高考普通类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超过一段分数线40分(含)才有资格填报志愿。考生需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填报“三位一体”招生志愿,第一志愿须填报温州大学,可以填报报名类别内的多个专业,但须符合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考生排序: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5%+高考成绩(满分750分)×60%。其中学考成绩折算方式为:学考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满分150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同上)、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以及高考选考科目总分。高中阶段具有相关先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经专家组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按照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类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如仍有计划空额,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额满。
4.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中,若某个类别志愿填报人数未达计划数的110%,则该类别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6.我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和日语。
7.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温州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