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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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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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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907 收藏

温州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温州师范学院与原温州大学合并组建)
一、学校全称: 温州大学 学校部委码: 10351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 温州市高教园区(茶山校区)
三、办学地点: 温州市高教园区、学院路校区
四、邮政编码: 325035
五、办学性质: 公办 (指公办、民办或合作办学)
六、办学层次: 本科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其中艺术、体育类第二批公费本科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60分,山东、安徽两省原则上不低于50分。
(三)男女比例:除第二批体育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有男女比例限制外,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四)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具体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非第一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具体要求为(艺术、体育类除外):第一专业志愿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第二、第三专业志愿按分数级差5分录取,其余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5、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
6、单科成绩要求:已进档考生,单科成绩优秀者,相应专业优先录取,单科成绩优秀者的标准具体视今年高考实际及报考生源情况确定。
7、音乐类专业录取方式:先录取音乐学专业再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各专业(方向)均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0577-86680800
2、传 真: 0577-86680800
3、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大学招生办
4、E-mail地址:__ wsyzsb@wznc.zj.cn
5、院校网址: www.wzu.edu.cn
学校招生负责人 张焕镇 学校负责人 丁金昌 (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