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1819 学校名称:东莞理工学院
学校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523808
联系部门:招生办 联系电话:(0769)22861919 22861918
电子邮箱:zsjy@dgut.edu.cn 网 址:http://www.dgut.edu.cn/
办学性质 |
公办。 |
录取条件 |
1、符合各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各省卫生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体检规定。 3、填报本院志愿、高考成绩达到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和所选考科目符合本院规定的选考科目。 4、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均要求英语。 5、社会体育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等条件。 6、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7、软件工程专业为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 8、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体育尖子的项目为篮球、乒乓球、田径、游泳、武术、赛艇,体尖考试等级为B-以上,计划数为50人。 |
录取规则 |
1、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各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2、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对报考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学院将优先满足他们的第一专业志愿,对报考本院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本院各专业录取情况,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4、因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健康等原因,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 5、录取情况由各省招生办统一公布。 |
收费标准 |
本院的收费标准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
奖贷助学情况 |
1、普通本科专业设立甲、乙两等奖学金。凡第二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被我院录取且正常报到的广东省新生:若总分在省第一批录取线30分以上的,按总分排序取前20名,给予甲等奖学金,奖励每生人民币4万元,分四年发放,每年1万元;若总分在省第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按总分排序取前50名给予乙等奖学金,每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享受甲等奖学金的,不再享受乙等奖学金)。 2、奖学金: (1)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由500元到5000元不等,奖励面超过30%。 (2)企业奖学金:中成化工奖学金、台达奖学金、东穗防盗奖学金、新动力奖学金、东莞外商协会奖学金、东莞得利钟表有限公司奖学金、鹤留山奖学金、东莞城建规划设计院奖学金、赖氏基金会奖学金和宏达工贸集团奖学金等。 3、助学金: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缴纳学费注册后,可向学院申请免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每年6000元。 (2)学院还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缓缴学费、临时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3)企业助学金:许绍伟先生、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等企业、个人在我院设立助学金,帮助家庭贫困且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