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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部署2017年通俗高校招生工作

时间: 2023-08-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564 收藏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通俗高校招生工作的关照》和《2017年通俗高等黉舍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现实,日前,安徽省高等黉舍招生委员会制定印发了《2017年通俗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部署我省今年通俗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吻合培养要求的复活。

招生考试

据了解,2017年我省通俗高校同一招生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通俗高校招生全国同一考试时间为 6月 7日、8日。

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通俗高考悉数科目执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高考评卷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同一向导下由省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高校分别承担响应科目的评卷义务。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各报名点提供考生查询打印成绩条件。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宣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成绩复核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自愿设置及自愿填报

今年我省通俗高校招生继承执行“平行自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自愿填报的体例。

文理科自愿设置:

自2017年起,合并通俗文理科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文理科录取分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共5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分为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含公安现役)、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和其他共5类,军事(含国防生)、免费师范和免费医学定向类执行“平行自愿”,设置六所院校平行自愿及院校听从自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自愿及专业听从自愿(免费医学定向不设院校听从和专业听从自愿)。该批次公安、其他类设1个院校自愿,4个专业及专业听从自愿。考生的本科提前批次自愿只可选报一类。在上述5类之后,本科提前批还单设若干特别类型招生录取批次,分别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自立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

本科第一批和高职(专科)批的“平行自愿”均包含六所院校;本科第二批的“平行自愿”包含十所院校。本科第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的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自愿及专业听从自愿。高职(专科)提前批分为直招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公安和其他共4类,直招士官、免费医学定向执行“平行自愿”,设置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自愿(直招士官设专业听从);公安和其他类设1个院校自愿,4个专业及专业听从自愿。考生的高职提前批次自愿只可选报一类。

“平行自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自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自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自愿”和“降分征集自愿”均包含八所院校自愿(其中高职批设院校听从自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自愿及专业听从自愿(免费医学定向不设专业听从)。“征集自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自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文理科特别类招生的自愿设置:

自立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自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自愿及专业听从自愿;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设1个院校自愿及1个专业自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六所院校自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自愿及专业听从自愿。

艺术类自愿设置:

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自力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实行的部分院校(专业)、985和211省外高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五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五批均设1个院校自愿,其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自愿。该批次征集自愿设1个院校自愿。

第二批、第四批执行“平行自愿”,“平行自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自愿”。“平行自愿”、“征集自愿”每批均包含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4个专业自愿及专业听从自愿。

体育类自愿设置:

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高校;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体育类两个批次的“平行自愿”和“征集自愿”均设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自愿及专业听从自愿。

网上自愿填报时间:文理科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自立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职(专科)提前批和艺术、体育类各批次院校为6月26至27日;文理科本科院校第一、二批为6月29日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职(专科)批为7月3至5日。

招生录取

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昔时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体育等特别类型招生最低文化控制线不得低于本科二批、三批合并批次前的响应要求。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效果,同一标准,择优录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通俗文理科本科第二批以上院校录取。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鼓励社会考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艺术、体育类及特别类型招生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但录取时可以不设置等级要求。在已投档的考生中,高校可以在划一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条理高的考生。

高校招生执行计算机长途网上录取。高校和省考试院按照“黉舍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复活录取工作。考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安徽教育网以及高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效果。对未经高校赞成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摒弃入学资格。

高考政策加分及优先录取

2017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厅等5厅局印发的《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详细项目及分值(同时吻合有关情形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如下:

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后代(10分),归侨、华侨后代、归侨后代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立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武士(20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5分)。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以下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体育专长生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庞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小我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小我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活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体育专长生政策加分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中门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中门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运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运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运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有凸起事迹加分项目,限获市级以上赞誉无所畏惧者。

在与其他考生划一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详细情形如下: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武士的后代,一至四级残疾武士的后代,因公捐躯武士的后代,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武士的后代,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武士的后代,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遨游飞翔最高年限的空勤武士的后代,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武士的后代,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武士的后代,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捐躯人民警察的后代、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后代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划一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划一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间青年自愿者守信联合激励体系认定,获得5A级青年自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划一条件下优先录取。

信息公开公示

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用的地方、高校、高级中等教育黉舍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省考试院负责宣布我省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庞大违规事件及处理效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效果的查询办法、本省统考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自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本地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响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别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各市、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响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别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高校在其网站上宣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效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别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黉舍(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违背规定举动处理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举动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通俗高等黉舍招生违规举动处理暂行办法》实行;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干规定进行严正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紊乱、作弊情况紧张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向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正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黉舍非应届卒业的在校生,取消其昔时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卒业昔时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等黉舍的招生录取举动违背相干规定的,按照“黉舍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可向所报考高等黉舍提出贰言、申诉或者举报。

组织管理

各市、县(市、区)进一步健全高考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责任制。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是本辖区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重要负责同道是第一责任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道是直接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增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教育和指导考生信守承诺,诚信考试,拒绝和抵制考试中的违纪、舞弊及违法等举动。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增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向导和管理,周全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体系化建设,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高校招生日常管理和运作之中。严酷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效果、咨询及申诉渠道、庞大违规事件及处理效果、录取复活复查效果等信息。要重点增强对自立招生、保送生、高水平活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别类型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予以录取。

高校成立由校长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向导机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严酷实行“十公开”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自发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增强复活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严防造孽分子行使假关照书诈骗或伪造考生档案冒名顶替入学,修建招生录取全过程提防系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增强作风建设和职能变化,以考生为本,着力解决考生和社会关心、反映强烈的凸起题目,进步服务广大考生的能力。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别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