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福建
院校对比

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798-2898999,0798-2627199

官方网址:http://www.jcivt.com/ https://www.jcivt.com/zsc/Index.asp

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6-05-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488 收藏

  一、学院名称和国标代码

  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402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四、录取原则:

  1、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依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在录取工作中,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和各省的招生规定,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对考生录取专业,视考生报考志愿和身体健康状况,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降分或加分考生按国家规定进行录取。对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并优先满足其专业志愿;

  3、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4、我校艺术类专业承认该省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五、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1、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学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江西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专科高等教育学籍;

  2、凡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籍;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印章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4、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江西省教育厅注册,并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

  六、招生对象和培养目标: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参加2016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按照“学校有特色、专业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办学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走“精品+特色”之路,强化学生的能力培养。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培养知识面较宽、基础较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业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教育厅和物价局审批后的标准收取有关收费

  普通文理专业70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

  八、学院简介、办学宗旨:

  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颁发国家统招专科学历的资格。学院以陶瓷为特色,以培养创意、设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和市场推广的高级人才为主的专业性院校。学院坐落在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世界瓷都——江西景德镇,与被誉为“江南第一衙”的国家AAAA级景区浮梁古县衙毗邻。

  学院坚持以“服务陶瓷行业为宗旨,以市场就业需求和自主创业为导向”开设专业,以“科学之精神、人文之素养、专业之特长”为目标培养人才。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模式,突出实践能力与职业素质培养。学院设立了艺术创作室、雕塑室、陶艺室、陶瓷工艺实验室、计算机设计中心等先进教学设施。

  学院为推动景德镇及全国陶瓷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汇集天下英才,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结构合理、高学历、高技能的师资队伍。2016年面向全国招生,已开设全日制大专层次特色专业21个,学院将进一步加大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力求做好传统专业,做大特色专业,做强优势专业,集教学、科研、生产于一体,树品牌,育英才。

  九、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查询与通知方式

  1、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录取结果渠道公布。

  2、凡经各省高校招生办批准录取的新生,我校将用EMS“录取通知书”专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给新生本人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注意事项”,新生凭此通知书办理来校报到缴费手续。

  十、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景德镇市浮梁县县衙路119号 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编:333400

  招生处电话:0798-2898999 传 真:0798-2897797

  主管领导:徐亮 副院长

  网址:www.jcivt.com

  E-mail:jcivtzsb@126.com

  本章程由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级相关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出现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级相关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