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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肯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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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专项奖学金2019|温肯招生网

时间: 2024-03-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164 收藏

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总则

为充分鼓励优秀学子报考温州肯恩大学,接受优质的国际化教育,温州肯恩大学特制定2019年新生入学奖学金条例。学校将从2019级新生中遴选高考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发放“精英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和“博雅奖学金”。

本奖学金条例包括:

(一)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新生“精英奖学金”实施细则

(二)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三)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新生“博雅奖学金”实施细则

本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适用于2019级入学的新生。温州肯恩大学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新生入学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解释权和决定权。

 

(一)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新生“精英奖学金”实施细则

“精英奖学金”用于激励高考成绩拔尖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温州肯恩大学。奖学金用于帮助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各类国际活动、赴美交换学习以及毕业后出国深造等。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全国高考统招批次录取的本科新生。

第二条 “精英奖学金”金额

人民币60万元整,按学年平均发放。

第三条  “精英奖学金” 评定条件:

文科类考生高考成绩位居生源地所在省份或直辖市前500名(含),理科类考生高考成绩位居生源地所在省份或直辖市前1000名(含),高考未分文理的省份需排名前1000名(含)。

第四条 “精英奖学金” 发放管理办法

  1. “精英奖学金”的发放原则上为期四年,每期金额(扣除每学年学费、住宿费及各类学杂费后)将在每学年年初发放。
  2. 凡学生中途转、退学的,取消转、退学以后各学年奖学金额度。
  3. 凡学生中途休学的,取消休学学年该奖学金额度。
  4. 该奖学金由温州肯恩大学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定后,由评审委员会制作获奖者清单,经委员会成员审核签字后发财务部作为实施学费减免依据。
  5. 本项奖学金不可与“优秀新生奖学金”及“博雅奖学金”奖学金兼得,以最高额为限定。

 

(二)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温州肯恩大学。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全国高考统招批次/三位一体/艺术类录取的本科新生。

第二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金额

全额奖学金,即一学年学费相应的金额。

第三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学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

/市/自治区

高考成绩要求

浙江省包括艺术一批考生(满分:750分)

超出一段线50分(含)以上;

美术类考生超出省统考综合一段线60分(含)以上;

上海(满分:660分)

超出本科省控线120分(含)以上;

广东省(满分:750分)

文科超出本科省控线135分(含)以上;理科超出本科省控线180分(含)以上;

江苏省(满分:480分)

文科超出一本省控线30分(含)以上;

理科超出一本省控线40分(含)以上

山东省(满分:750分,一二本合并)

文科超出本科省控线110分(含)以上;理科超出本科省控线155分(含)以上

河北省(满分:750分)

文科超出一本省控线50分(含)以上;理科超出一本省控线75分(含)以上

黑龙江省(满分:750分)

文科超出一本省控线50分(含)以上;理科超出一本省控线80分(含)以上

辽宁省(满分:750分,一二本合并)

文科超出本科省控线135分(含)以上;理科超出本科省控线225分(含)以上

其他招生省份(满分:750分)

文科超出一本省控线50分(含)以上;

理科超出一本省控线60分(含)以上

注:以上列表总分仅供参考,如有变化以当年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公布的总分为准,奖学金选拔条件按变化后总分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发放管理办法

  1. “优秀新生奖学金”通过学费减免形式实施。
  2. 该奖学金由温州肯恩大学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定后,由评审委员会制作获奖者清单,经委员会成员审核签字后发财务部作为实施学费减免依据。
  3. 本项奖学金不可与“精英奖学金”及“博雅奖学金”兼得,以最高额为限定。

 

(三)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博雅奖学金”实施细则

“博雅奖学金”由浙江企业家为鼓励浙江籍学子就读温州肯恩大学设立。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浙江省高考统招批次/三位一体/艺术类录取的本科新生。

第二条  “博雅奖学金”金额

该奖学金分为半额奖学金(半学年学费相应的金额)和人民币20000元两档。

第三条 “博雅奖学金”评定条件

浙江省包括艺术一批考生(满分:750分)

高考成绩要求

半额奖学金

超出一段线25分(含)以上;        美术类考生超出省统考综合一段线55分(含)以上

人民币20000元

超出一段线10分(含)以上,同时在高中阶段获得特长类奖项(特长类奖项名录详见附录);

美术类考生超出省统考综合一段线50分(含)以上

注:以上列表总分仅供参考,如有变化以当年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公布的总分为准,奖学金选拔条件按变化后总分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 “博雅奖学金”发放管理办法

  1. “博雅奖学金”通过学费减免形式实施,符合人民币20000元奖学金政策的新生须在2019年8月25日23:59 前将特长类奖状扫描件发送至招生办公室邮箱admissions@wku.edu.cn,供招生办审核使用,逾期未发送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奖学金。
  2. 该奖学金由温州肯恩大学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定后,由评审委员会制作获奖者清单,经委员会成员审核签字后发财务部作为实施学费减免依据。
  3. 本项奖学金不可与“精英奖学金”及“优秀新生奖学金”兼得,以最高额为限定。

附录:

“博雅奖学金”特长类奖项名录如下(所有奖项、荣誉均须在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或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文学、语言特长类: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复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NEPCS)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