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时间: 2023-06-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068
收藏
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服务于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扎实的医学、保险学、经济学与管理学等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熟练运用医疗保险业务操作的基本技能,能在社会医疗保险、卫生行政部门等公共事业单位以及商业健康保险机构从事医疗保险的监管、健康管理、健康保险核保与理赔等方面工作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制、学位与学费: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4600元/生·学年。
就业情况:就业单位为各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商业健康保险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