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490(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邮编:350108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山100号)、 邮编:350018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蔗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甘蔗新区英洲路80号)、 邮编:350100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口校区(福建省福清市海口镇新山路1号)、 邮编:35031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十年师范办学历史的老校,其前身为创办于1903年的全闽师范学堂,被誉为“闽师之源”。在一个世纪的办学历史中,培养了冰心、林默涵、胡也频、邓拓等许多享誉海内外的专家学者、仁人志士,培养了千名校长、万名教师,培养了众多表演艺术家和社会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习近平总书记任福州市委书记期间曾为我校题词“严谨治学,桃李芬芳”。学校为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旗山校区、光禄坊校区、仓山校区、甘蔗校区、海口校区五个校区,占地1174.28亩,建筑面积36.76万平方米。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1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五、2021年我校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高等职业教育入学招生录取的考生于秋季入学。不按时入学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咨询电话: 0591-23510071杨老师 傅老师
E-Mail:mjszzsb@163.com 网址:http://www.fzmjtc.cn/
八、本章程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