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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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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9-82202288,029-82205014

官方网址:http://www.xauat.edu.cn/zh-cn/index.php https://zhaosheng.xauat.edu.cn/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 2019-02-1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48 收藏

一、学校简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并校于1956年,是全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原冶金工业部重点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学校设立有研究生院,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6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4个。学校设计类专业、学科最早创建于1994年,以建筑学、城市规划等优势学科为依托,继承和发扬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建类学科精华和专业优势,经过历代师生的不懈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以设计艺术学、美术学、戏剧与影视学三大学科为主,艺术性、科学性、工程性相结合,办学特色鲜明,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培养的学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二、艺术学院简介

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7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0多人,教授副教授48人,讲师78人,博士、硕士生导师54人。其中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41人,博士在读23人。教师中有国内享有盛誉的资深专家,海外留学归来的学者以及一大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集聚了包括建筑、景观、雕塑、绘画等在内的多学科研究人才,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和领先的教学水平。

学院拥有全国艺术硕士教指委分委员会委员2名,全国风景园林教指委委员1名,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名,陕西省教学名师2人,陕西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先后获“陕西省高等教育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2项,“宝钢优秀教师奖”“国际景观规划设计大赛最佳指导教师”等多项荣誉称号,多名教师参加全国美术展演笫7届--12届,获奖2项,其他国际、国家和省部级奖60余项。学院承担国家级纵向项目10余项,省部级50余项,横向项目合同额过亿元。学院教师发表学术论文近400余篇,著作19部、教材26部,专利15项。

学院教师积极转化科研成果,先后获“第三届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展最高“韩国2013第二届国际造型设计展(18国雕塑展)金奖”“陕西省科学技术奖”“陕西省人文社科成果奖”“西安市科学技术成果奖”、西安市社科基金成果奖等重要奖项。其中,中国城市雕塑体系研究(国基金)、黄帝陵景观设计、世园会景观设计、西安地铁1-3号线标识系统及浮雕壁画、函谷关4A景区景观雕塑设计施工、嘉峪关大型组雕、延安市中心标志组雕、宝鸡蟠龙广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西安顺城巷改造等一批受政府委托的重大(点)项目为区域经济建设及环境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专业学科简介

学校是西部地区最早设立的设计学硕士点的单位之一,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点为国家首批获准单位,风景园林博士点下设城市景观研究方向。艺术类专业和学科包含设计学、美术学、戏剧与影视学、风景园林、艺术设计、戏剧戏曲学等6个硕士点,形成本、硕、博完整的学科架构体系,所有本科专业学生都有在本校直接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机会。环境设计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陕西省名牌专业,环境设计、雕塑专业为陕西省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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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专业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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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五、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市、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规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统考或联考),且取得统(联)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条件。

3.色盲考生不能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

六、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相关规定“适度提高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执行。

4.本简章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最终录取原则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若有变动按物价部门最新批复标准执行。

2.学校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录取,进校后采用分流培养模式,具体分流方案以学院公布为准。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

收件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55

招生官网:http://zhaosheng.xauat.edu.cn

招办邮箱:zhb@xauat.edu.cn

招生微信:jdzs2288

咨询电话:029-82202288

监督电话:029-82205091(学校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