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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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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75-6019666

官方网址:http://www.rzvtc.cn/ http://www.rzvtc.cn/zsjy/

2022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2-03-1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148 收藏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遵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四)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弹性学制

(五)学院国标代码:14716,在豫招生代码 6358

(六)办学地点: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大街北段

(七)基本概况:学院是2020年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汝瓷之都、曲剧故乡—河南汝州。学院总占地面积千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校园绿化率达40.5%。设有综合实训基地、软件基地、创业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两基地两中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375-7270397。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2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

2022年学院高职单招招生专业17个,招生计划500个。

第十条 收费标准

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费,2022年高职单招招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文科类专业3700元/人/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人/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人/年;

(2)住宿费:住宿费标准拟定600元/人/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四章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

考生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 9 时至 3 月 26 日 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

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第十二条  考试与免试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组织考试,其中职业技能考试分值占比不低于总分值的 50%。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成绩。

1、文化素质考试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或部分科目成绩等级的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成绩为准),统一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总分为300分。

(2)中职考生和其他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进行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考核方式为笔试(一份试卷),满分300分。

(3)退役士兵考生可在4月1日前向我院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退役士兵请如实填写附件2,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2022年高职单招录取的退役士兵类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院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1)全体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300分。

(2)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可作为加分项,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加5-10分,考生需在2022年4月7日前将相关证明提交学院审核,过期将不予办理。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

1.文化素质考试:2022年4月9日(中职考生及其他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与退役士兵考生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全体考生于2022年4月9日参加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四条 准考证打印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登录于2022年4月5日-4月8日登录学院单招系统http://dz.rzvtc.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汝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五条 疫情防控

因疫情防控需要,广大考生尽量减少考前14天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考生须持健康绿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报告(阴性)进入考场,符合要求的学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校门,进入校园全程配戴口罩。排队等候时各考生前后左右均间隔1.5米,保持安全距离。考生须无条件服从工作人员的合理安排,无故拒不服从安排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及程序

学院高职单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原则依次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等科目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汝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于4月1日18:00前携带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免考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没有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需正常参加考试。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资助体系:学院对在校生实行的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注册在籍,具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每生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另学校还设有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学生可申请2000-4000元/年的助学金等;<span font-size:14px;background-color:#ffffe1;"="" style="color: rgb(0, 0, 0)">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院未委托中介机构招生,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单招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有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四条 咨询电话:0375-6019666  6019777

学校网址:http://www.rzvtc.cn

学校地址:河南省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大街北段

附件1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附件1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docx

附件2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附件2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docx

注:1.退役士兵考生须如实填写本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退役士兵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

2.本表打印填写盖章后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于4月1日前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室进行验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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