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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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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专科依法自主招生笔试考场安排表及注意事项

时间: 2024-03-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493 收藏

考场号

考试地点

考场人数

准考证号

考试科目一

考试时间

准考证号

考场人数

考试科目二

考试时间

第一考场

善学楼105

4

202401001-202401004

职业适应性测试

830-1010

/

/

/

/

第二考场

善学楼104

30

202403001-202403030

入学测试

830-1000

202403001-202403030

30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第三考场

善学楼111

17

202403031-202403047

入学测试

830-1000

202403031-202403047

17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第四考场

善学楼106

/

/

/

/

202402001--202402030

30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第五考场

善学楼201

/

/

/

/

202402031--202402060

30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第六考场

善学楼203

/

/

/

/

202402061--202402090

30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第七考场

善学楼202

/

/

/

/

202402091--202402120

30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第八考场

善学楼207

/

/

/

/

202402121--202402150

30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第九考场

善学楼204

/

/

/

/

202402151--202402180

30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第十考场

善学楼209

/

/

/

/

202402181--202402210

30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第十一考场

善学楼206

/

/

/

/

202402211--202402240

30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第十二考场

善学楼211

/

/

/

/

202402241--202402270

30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第十三考场

善学楼208

/

/

/

/

202402271--202402300

30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第十四考场

善学楼301

/

/

/

/

202402301--202402314

14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备注: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有照片)、驾驶证、护照、军人证)”二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二证不齐者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024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有照片)、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

  二、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即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纸(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纸(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考生答题时,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人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五、考生须在试卷或答题纸(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专用答题卡须用2B铅笔涂点,涂点要规范。不得在答卷、答题纸(卡)上做任何标记。

六、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夹在试卷内)一并交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在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离场。

九、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注:本考场规则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场规则》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