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2007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许昌学院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
三、办学性质: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四、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生外语语种要求是日语或英语。
五、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2、按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本科、专科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根据考生填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高考总分、并适当参考与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进行专业录取。若所报专业已满,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考生不同意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4、凡报考我校艺术类(艺术设计、美术、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并合格;或参加我校在部分省份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颁发有我校的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专科录取线,符合专业规定的身体要求,学校按考生所报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5、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本、专科分数线,符合规定的身体要求,按所报志愿、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6、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有一定的表达与交际能力。
7、各专业的录取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
8、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为,对报有我校预科生志愿,并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学制五年。
六、学费标准:
依据河南省政府统一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执行。本科文、理专业每年分别是3400元、3700元,本科艺术类专业每年5700元;专科文、理专业每年分别为3300元、3600元,专科艺术类每年5600元;凡文理兼收的专业统一按理科学费标准执行.
七、住宿费标准:按专业及不同的住宿条件,每年400——900元。
八、奖学金设置:
1、专业奖学金:凡符合学校“综合表现达标”标准的学生,均可享受专业奖学金。
2、综合表现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数额占学生总数的40%。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教师教育类专业奖励数额为:1000元、750元、500元、300元;非教师教育专业奖励数额分别为800元、600元、400元、200元。
3、单项奖学金:分为德育单项奖、学习单项奖、科技创新单项奖、体育单项奖、艺术单项奖、个人进步单项奖等。奖励金额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
九、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4000元;河南省政府奖学金3000元;许昌学院奖学金2000元(每年奖50名学生).
2.优秀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 获得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的学生,每生每月享受150元生活补贴.
3.、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4.、勤工助学基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
5.、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
十、毕业证书种类:
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学制、圆满完成学习科目,成绩考试合格者,按教育部规定颁发国家统一的许昌学院毕业证书;对达到学位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热忱欢迎莘莘学子来许昌学院学习深造。
学校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
邮 编:461000
联系电话:(0374)2968819(传真)、2968816
网址:http://www.xctc.edu.cn
E-mail:zq@xctc.edu.cn